2015年6月14日 上午 陰天 幾個真實的故事——父母離異受到最大傷害的是孩子
我和A住在同一個小區,認識A緣於她的女兒。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時她女兒尚未滿周歲,有時早上我去巴刹買菜,路過她家樓下的遊樂場,好幾個女傭帶著孩子在那裏玩,我就會和那些孩子們玩一會,有時A也推著女兒在那裏玩耍,我也會逗著坐在推車裏的孩子說幾句,就這樣一來二去,我和A熟絡起來。
慢慢地熟了後,A就給我講了她的故事。A在三十多歲時和她的丈夫離了婚,把女兒留給了前夫,毅然嫁給了一個印度人(那個印度人和自己的結發妻子離了婚,和A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婚後他們有了自己的女兒。至於他們倆是離婚前就相識相愛的,還是各自離婚後相遇的我就不得而知了,A從未提過這件事。當我問A為什麽會選擇離婚時,她說前夫長得很醜,不想和他有肌膚之親。(A的現任丈夫,就是那個印度人倒是挺英俊的。)離婚後,A的前夫等了A好幾年,最後看A已結婚生子,木已成舟,這才死了心和另一女子重組家庭並生了兩個女兒。他們倒是各自幸福了,(至少表麵上是幸福的),但實在是可憐了他們各自的女兒。
先說這印度人的女兒,她的親生母親因無力撫養女兒而棄之不管,A以這印度人的女兒挑事影響夫妻感情為由拒絕接納她,無奈之下,印度人送女兒進了他的家鄉的一所寄宿學校,由於缺少父母的關愛和照顧,加之父母放任自流,孩子學壞了,據說是因為在學校搞同性戀而被學校開除了。從此在外遊蕩,浪跡天涯。
A的女兒由前夫撫養,前夫再婚後又有了兩個女兒,不知是他現在的妻子的原因還是別的原因,A的前夫不但疏於管教孩子,連孩子讀大學的費用也給的很少,後來孩子自己貸款才免強讀完了大學。A作為一家庭主婦要靠她現在的丈夫養活,自然沒錢供女兒讀書。好的一點是盡管A和她的前夫疏於關心孩子,但他們的女兒總算大學畢業可以自食其力了。
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A和她現在的丈夫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每個星期天都要去教堂讀聖經,聽牧師講課,她的丈夫每月還會把收入的百分之十捐給教會。有一次,我忍不住問A為什麽要去教會,她告訴我是去教堂懺悔,學習做個好人。我聽了後,沒有作聲。我心想:自己和丈夫的親生女兒都可以棄之不顧,去教堂懺悔真的能洗滌人的靈魂嗎?那個印度人曾對A說他不清楚他的女兒是否是他自己的孩子,言下之意有可能他的女兒是他前妻和別人的孩子,沒有證據我們不能說什麽,然而退一萬步來講,即便非親生,養了多年,怎麽能說拋棄就拋棄了呢?人最大的特點就是有感情,會思考,想想看,一隻小貓小狗養上幾年我們也會對它們產生感情,會舍不得丟棄它們,更何況是個大活人,是自己親生的孩子呢?我希望他們每周一次去教堂的懺悔能使他們早一天醒悟,能給予那個處在水深火熱中的孩子應享有的父母的關愛,能讓她早日迷途知返。
(未完、待續)
你是幸運的,從小在一個溫馨的家庭環境中長大,這對一個孩子的成長是非常重要的。
感謝你的來訪,祝你生活愉快,家庭美滿。
婚姻問題是一道難解的方程,有些甚至可以說無解,導致一些夫婦最終走上離婚這條路,但是孩子是無辜的,夫婦雙方無論如何都應該負起為人父母的責任,不應該讓孩子成為婚姻的犧牲品。
問好er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