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們這新聞裏播出對SHI NAN(原告)的訪問。從我自己的職場和官司的經驗說說我自己的看法。最終還是要看證據和法庭的判決。我和LD一致的看法是不會走上法庭,最後庭外和解。
從我對SHI NAN在電視上的印象,她是個女同誌,這點從她的裝扮,整個人的氣質應該看得出來。而且她應該是個Techi&Nerd. 人應該挺內向的。不像是狡詐之人。事件鬧到這個地步,對雅虎是非常不利的。據SHI說,她和張的關係惡化之後,張isolate her with all other coworker. She reported this to HR and asked to transfer to other department or unit. 而雅虎在調查她的指控過程中要求她放無薪假,然後一個月後將她解雇。若她說屬實,那雅虎就犯了大錯,在法庭上很難說得過去。這顯示雅虎從一開始就偏袒張,明顯的報複舉報的員工了(Retarliation), 這是大忌。大公司一般的做法是把她調離,風頭過後找個借口lay off了事。給點錢簽下不能提告的文件。所以不知道為什麽雅虎愚蠢到這個程度。她兩有沒性關係,這隻有她兩人知道。鬧上法庭,it will be really ugly, all the details will go public. 她在電視上已經講出了部分detail. 兩人共處一室本身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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