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公婆婆還沒寫完,就遇到了煩心事。
確切地說是老公家的事。前幾天我弟弟告訴我,說我婆婆家的戶口本和我老公的身份證丟了,問我要不要登報聲明一下。原本這段時間婆婆在搬家,有些東西丟失或暫時找不到是正常的,可這麽重要的東西在這個當口丟失,我不免覺得有些蹊蹺。
先介紹一下家裏情況吧。婆家屬於普通家庭,不算富有,但也不用我們給錢。家裏三個兒子,老大家境一般,老二英年早逝,老三在國外。公公今年去世。二十年前,我們買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娘家婆家都有讚助,房子裝修後,沒去住過。出國時,娘家婆家又都給了我們錢,我們就把房子給了婆婆,說是給,並沒有過戶,這些老大老二都知道。幾年前,我們在國外買房,婆婆想讓我們盡量多付首付,減少還貸壓力,同時婆婆也認為這些年把我們國內的房子出租,他們已經拿了不少的租金,就問我們這套房我們將來是否還回來住,我們明確表示不住,讓公婆全權處理,他們就把這套房賣了,這件事是老二辦的,因為我們走了之後老二一直跟公婆住,賣房的錢打給了我們。這下可捅了馬蜂窩,老大到婆家興師問罪,說為什麽沒跟他們商量,後來各種刁難,我婆婆也有些惱火,說那是他們的房隻跟他們商量就行了。後來他們就很少回婆家,前年公公單位房子拆遷,老大要求新房要寫他的名字,被公婆拒絕,之後公公生病住院就不去照顧。後來公公臥床不起,婆婆也生病住院,竟然是帶著公公一起去的,因為公公在家裏沒人照顧,還有一次婆婆休克住院一周,他們沒有去探望過。婆婆房子拆遷需要自己租房、搬家的時候,他們沒有出現。而今年婆婆將要搬入新居的時候,老大出現了,他把自己的一張床放在婆婆租住的房子裏,說搬家時一並搬過去,他要去住那裏照顧婆婆。老大媳婦還口出狂言說將來拿著戶口本,死亡證,有多少存款都能查出來。
以上都是聽國內親戚所說,問過婆婆屬實。現在婆婆想跟他們劃清界限,可我真的擔心年近八旬的婆婆怎麽鬥得過那年輕力壯的一家三口?
鄭板橋任濰縣知縣時,其堂弟為了祖傳房屋的一段牆基,與鄰居訴訟,要他函告興化縣相托,以便贏得官司。鄭板橋看完信後,立即賦詩回書:“千裏捎書為一牆,讓他幾尺又何妨?萬裏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稍後,他又寫下“難得糊塗”,“吃虧是福”兩幅字。並在“難得糊塗”下加注‘聰明難,糊塗難,由聰明而轉入糊塗更難,放一著,退一步,當下心安,非圖後來福報也。’在“吃虧是福”下加注‘滿者損之機,虧者盈之漸,損於己則盈於彼,各得心情之半,而得心安既平,且安福即在是矣’。此處引用的詩句其實為同時期的大學士張英所作,而此處將“難得糊塗”比喻為就是聰明;難得做一次糊塗,心安理得,也可取得心態平衡。因為“吃虧是福”既是“難得糊塗”最恰切的詮釋。
我們沒有為家裏做過什麽,當然也沒有資格要求和指責別人,這些事如果不是親戚告訴我們,我婆婆是不會跟我們說的
其實大哥要想要房子就盡量對父母好,方正眼前隻有他們一家,可他們這樣不仁不孝弄不好以後全給老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