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然後就去收房。地產經紀人說,租戶願意配合搬走!這些租戶是,原房主的前老公,這個前老公負責幫原房主出租房子,還有另外3個房客,總共4個房客。這個前房主的前老公跟我們交接,他說他和他的租客們需要我們付搬家費。我當時說,我隻願意付5千刀。他說,他準備請律師跟我們打官司,但是給了幾天時間可以繼續討論補償的問題。我們也谘詢了律師,考慮打官司的成本,還是跟前房主的前老公討論,他給出了一個價格四萬八千刀,包括他們四個人,主要有洛杉磯關於疫情階段的什麽補償,我先生馬上給他反擊,現在疫情已經結束了,那條法律不存在了,總之經過幾輪討價還價最後定在二萬二刀,我想繼續談到二萬刀,先生使勁說,就這個價格,不要惹毛了他們,好吧!就二萬二吧!也不差2千刀。最後雙方簽協議,定在11月10日一手交錢一手交鑰匙。
時間在飛快的過著,10月底的一個周六的晚上,前房主的前老公給我先生打電話,要求要拆走他10年前蓋的庫房外麵的木板子,我當時跟孩子在外麵逛,先生給我打電話說了一堆,他要拆走就拆走吧,隻要房子能順利拿到。我當時心不在焉隻顧逛街,就答應了。晚上我在床上翻來覆去烙大餅。我們雙方簽協議的時候沒有談到他們要拆木板子,現在他們突然要拆木板子,我們答應了,過一陣兒他們是否還要拆房頂呢?左思右想不能答應他們的要求。天亮了就讓先生給前房主的前老公打電話不能拆,結果他沒有接電話,我讓先生馬上書麵通知前房主的前老公,如果拆任何一個東西,我們簽的協議無效!到了下午,前房主的前老公回複說,同意不拆庫房的木板!
時間過得很快,馬上就到了,原本定的周五下午2點交接,結果前幾天前房主的前老公打電話說,因為其中一個房客3點半搬走,交接儀式改到周五下午4點,我當時就說,4點太晚了,這是讓我摸黑進去嗎?我讓先生回複他,再改時間,協議作廢,我們都走法律程序。
昨天我和孩子提著現金和幾份合同去收房子。孩子把車停在路邊,我一個人背著預備好的幾把鎖走到院子門口從大鐵門的門縫裏往裏張望,就有個墨西哥裔的小夥子打開鐵門出來跟我打招呼讓我進去。院裏停了一輛奧迪的小車,之後看見了一個很帥的墨西哥裔的白人小夥子拿著拖把出來跟我打招呼,這個人就是前房主的前老公,他問我錢呢?我說在車裏。我跟我先生視頻著,我先生跟這個前老公打了招呼,他帶著我到處看了房子,地下擦得很幹淨,可惜到處破敗不堪,每個大門的右下角有個洞,說是給寵物留的洞,樓上的幾個房間地板都沒有了。我說,房子狀況這麽糟糕,你們怎麽住的呀?他說,沒有選擇。
我先生跟我視頻說,查完了就趕快讓他們簽字拿錢走人。我說,我的錢在車裏,去車旁邊數錢吧!前房主的前老公說,別在外麵數錢,我說,在哪兒?他說,把車開到院子裏在屋裏數錢吧!把我的車開進我的房子裏?這不是正合我意嗎?
前房主的前老公把他的奧迪車開出去了,我家孩子開著車進到院子裏了。我背著裝著現金的包和合同到了廚房,讓他們3個出示駕照並都來簽字,其中有一個是病人,不能來需要前房主的前老公代替領錢。合同擺在廚房的櫃台上,三個人都呼啦呼啦的數錢,每個人都簽下了他們的名字,第四個沒來的錢也被領走了,每人拿著一份合同,領著錢出去了,其中一個還開著一輛奔馳,我把 大門的鎖換成了我自己帶的新鎖,大門旁邊的小門也換了鎖,至此 ,房子交接儀式正式結束,我成功拿到了我的房子的主權,曆時2個月差5天!
驅趕房客,就像莫泊桑說的,生活不是那麽好,也不是那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