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2)
2019 (1)
UC招生官表示,考量標準將有13個方麵,其中主要包括:
A-G課程的GPA
A-G基本要求外的課程數量、內容和表現
UC認可的榮譽課、AP、IB高階和可轉學分的大學課程的數量和表現
高中三年級結束時,位於班級前9%的排名
12年級進行或計劃的課程質量
與高中提供教育機會有關的學校學術表現
具體學科領域的傑出表現
學術領域具體項目的上乘表現
通過GPA和作業質量體現的最近學習上的突出進步
藝術、體育等課外活動領域特長、成就或獎項
通過課程或特殊學校活動等完成的特殊項目
基於生活經曆和特殊境遇而取得的學習成就
學校和家庭的所在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