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給人們帶來了一個家,一個個婚姻組成了一個個家庭。它們使得父母有了依靠,使得兒女有了陪伴,使得人類能一代一代地繼續健康地繁殖下去。
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並不容易,因為性別的差異,因為性格的差異,因為文化和原生家庭的環境影響,又因為地域不同帶來的生活習慣、飲食習慣上的不同,導致兩個人能完全默契的艱難甚至是不可能。
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要說有完美的婚姻也是相當困難的。
婚姻選擇的慎重,導致很多人常年單身,婚姻選擇的輕率,導致了很多人不得不婚後不久就離婚。人的忍耐是有限的,談不攏的愛情是沒法發展下去的,過不下去的日子很多時候也是無法將就的。
在多數人都能曆經風雨,百般忍耐地在婚姻裏跋涉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在經不起風吹雨打、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選擇了放棄家庭,回歸單身。
在離婚的隊伍中,有多少人是一定要離婚才離婚的,有多少人是真的必須離婚的呢?相信我們看到的,有些人經曆過的,都會知道。那就是隻有極個別的是真的不離不行的,其它的,都是可以考慮不離婚的。
我身邊有好幾個姐妹,她們經曆了人生的選擇,有人選擇了離婚,有人選擇了將就,選擇了將就的人多數現在生活的不錯,而選擇了離婚的都在後悔。
這個世界,咱們生活著的這個社會,是有曆史的,有傳統文化的。無論這樣的曆史、那些傳統文化是不是都是有利於我們每個人的,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都在這樣的環境中走過來的,血液中滲透著這些文化的影響,所以,難免會形成一種看似不公平,卻誰也無法改變的形勢。
男尊女卑,男女不能平等,這是問題的關鍵。
我們看得到,男人再大的年齡都可以找比自己小的,而且小多少都沒有關係,可是女人呢?一旦結婚就好像開出車行的新車,馬上大打折扣了。如果再帶著個孩子,那就不用說了,就是女人自己也很清楚,再想跟年輕時候選擇談戀愛的條件一樣,是不可能的了。
這公平嗎?為什麽女人不能找比自己小的,現在人們對男人找小的視為有本事、有能力,而對女人找了小的覺得是有病,不僅僅是女人有病,那個小男人也有病。
是啊,從生理上來說,女人比男人成熟的早,衰老的也要早一些,但這些更過日子真的有絕對的關係嗎?從我們看到的那些女人找了小男人最後都不得不分手來看,也許是關係很大。可我們也看到了,許多嫁給了大叔的女人最後也有不少選擇了逃離。被人們視為奔利益來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走了,在道德上一再譴責這樣的女人,並使得很多大齡男人遇到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不敢真正成立家庭,隻能住在一起過家家。
其實,年齡的差別對在一起過日子的男女是有影響的,而且應當是第一影響。這不僅僅是生理上的需求能不能得到充分的滿足的影響,更是代溝帶來的生活上無法默契的絕對影響。
回想我們年齡相當的男女再走到一起的路上的經曆,哪個不是歡天喜地的,哪個不是曾經一起瘋玩、一起熬夜、一起看通宵電影,有了矛盾打得不可開交,哭哭鬧鬧是家常便飯。但年齡距離大的就不一樣了,一個要靜,一個要動,一個天真活潑,一個老氣橫秋,十幾二十幾歲的年齡差別人是不一樣的,無論在體力上、精力上,體態容貌上,都是有很大不同的。
有時候特別好的物質條件是可以彌補一些代溝帶來的問題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年輕人慢慢成熟起來了,對物質利益的索求或許不那麽看重了,或許覺得還是不夠,這時候,代溝帶來的問題就會越發地明顯了。
人的衰老有時候是漸進的,有時候是突然的。正常年齡差別的夫妻應當衰老程度比較相當,而年齡差別過大,當年齡大的一個進入了老年狀態的時候,年紀輕的人還沒有來得及準備好照顧老人,麻煩就來了。
夫妻相親相愛需要時間,當在一起足夠把彼此的血肉相融了,別的才能真的不成問題了,而當你年齡相差大得多的時候,就不會有足夠的時間等待彼此的血肉相融。更有不少大齡男人有孩子的,或不想再生孩子的,那種夫妻關係更是缺少著紐帶。
現在這個世界似乎沒有什麽是不行的、不應當的。規律、規矩、常識、常理都隨著人們的講求人性,自由和享受生活理念的提高而被人最大限度地忽視了。在我們看著進步了、人們有自由了外表下,實際上給一些不懂得珍惜、不會選擇的人們帶來了無數的痛苦和折磨。有些是一生的傷痛。
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看到了不少夫妻在痛苦地將就著,也看到了一些再婚夫妻的幸福。然而,我們不能說如果我們離婚了就一定不痛苦了,更不能說我們的再婚一定也會幸福。
在不可知的未來的麵前,我們要考慮到的是,你是否有能力承受離婚這個過程,還有離婚後和你再婚前這段不知長短的時間裏你能活得怎樣。而不是絕對地想到離婚後的不幸和再婚後的一定幸福。
人生都會遭遇不幸,也都會享有幸福,但無論幸福還是不幸都不會是永遠的,要想幸福長長久久、要想不幸遠離自己,需要自己做出努力和付出。有句歌詞不是說:幸福不是毛毛雨,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說得非常有道理。
所以,我覺得婚姻生活是個冷暖自知的日子,也是絕對沒有可以複製的日子。當遇到是不是自己需要離婚的問題時候,自己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感覺,去決定自己的選擇,不要斷章取義別人的體會,不能隻看人家再婚的幸福,也不能隻看別人離婚的悲慘。
你的婚到底要不要離,一定是你自己想好了才要決定的,而有一點自己必須把握的就是,離婚是人生中最難最大的選擇,如果你輕易就決定離婚了,你一定會後悔。而且你再婚後幸福的機會也不會很大,因為你太草率了。
一個不能對自己負責的人,一個隻想自己不能吃虧的人,一個隻想著下一次會有人更愛你的人,我們誰會去喜歡甚至是嫁娶這樣的人呢?
生活中最難的不是能不能考上藤校、不是能不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不是能不能賺多多的錢,也不是能不能遇到一個愛自己的人。生活中最難的是能有一個互相理解的人陪伴著你,你即使沒有考上藤校,即使你沒有一份理想的工作,也沒有多多的錢,也許因為這樣,你也沒有遇到一個你覺得是對你特別好的愛人,但你有一個家,有一個願意跟你一起把日子過下去的,能跟你互相將就的人,這才是最難最難的,也是最幸福的!
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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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和當年的性解放運動一樣,塵埃落定,女性們發現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婚姻製度最大的得益者其實是女人。如果婚姻家庭消亡了,人類文明怕也是走到頭了。
現在西方的所謂婚姻關係也隻是借了個婚姻這個傳統概念的殼,和同居並沒本質區別。而一般國人包括新人類國人依然把傳統婚姻形式的結合看作長遠或說終身大事,最少他們起念或說初心是那樣,所以他們比較難以接受有婚史尤其是帶小孩的女方。而洋鬼子為毛不介意?正如前述,他們初心就抱著合則合不合則散的態度,而且各自財產界限分明。別以為鬼子就比國男高尚。悲哀!國女被媚外風吹傻的真多。
男人什麽時候應該離婚?理由太多,而且該離一定要離,絲毫不用猶豫。
例如,你發現妻子身體出軌,外遇有小三,肯定離。哪怕是自己拖兒帶女,還有雙胞子女。這是一個自我尊重的問題。如果那個女的,婚後才發現不愛洗澡刷牙勤換衣服的,經過教育不改者,(那麽肯定在有小孩之前了),也是果斷的離。不然的話,這個日子沒法過。
如果婚後發現其他許多,許多不合適的,還是離,因為人生苦短。
至於是找一個比自己小7-8歲,還是10幾歲的漂亮女人結婚,那個完全是緣分,沒有什麽不可以為將來擔心的。
男人,一定要能養活自己,還有孩子們。盡量養的更好。女人,就是自己隨意挑了。:)
許多,許多年前,我發現他有“情人”,證據確鑿,我馬上給他打電話,你選擇????好歺館,我買單。喝酒時討論離婚事宜。有言在先,孩子肯定是我的,其他都好說。
我是國藤。我將孩子送進美國頂尖私高,“大藤”。我有一份或者幾份極為滿意的工作,有自己的高於美國top1% 的個人收入,(或者是高於0.00…%的收入。在欣賞我的“獨立自主”的男士們中,選擇了一個愛幹淨的,許多其他優點的人做先生。這多年來,他變成了一個對我特別好的人,任我家內家外指點江山,天馬行空,永遠笑咪咪的,但是人家也是該出手時就出手(不是指打架)。
我愛調侃:我當年真英明!不果斷離婚,這日子能過得這麽好嗎?!所以,藤蔓,工作,收入,還是女人的命根子!:)
例如,你發現丈夫身體出軌,外遇有小三,肯定離。哪怕是自己拖兒帶女,還有雙胞子女。這是一個自我尊重的問題。如果那個男的,婚後才發現不愛洗澡刷牙勤換衣服的,經過教育不改者,(那麽肯定在有小孩之前了),也是果斷的離。不然的話,這個日子沒法過。
如果婚後發現其他許多,許多不合適的,還是離,因為人生苦短。
至於是找一個比自己小7-8歲,還是10幾歲的帥氣男人結婚,那個完全是緣分,沒有什麽不可以為將來擔心的。
女人,一定要能養活自己,還有孩子們。盡量養的更好。男士,就是自己隨意挑了。:)
什麽叫平等? 男女在家庭與社會上分工是不同的。彼此要互相體諒,互相尊重,才是正路。
問好!
老外也沒那麽雷鋒,
又有了孩子以後,更是累她自己。要是不多做, 老外就有點,你不愛我的孩子呀.
一句話,有了孩子後, 要是男的沒酗酒賭博嫖猖家暴,還是要把問題解決接著過。
否則孩子受委屈,當媽的再嫁也沒一定就幸福的。當爹的再婚,再有孩子太容易了,孩子就沒爹了。
男女男女平等尚需時日。
謝謝評論!
其次,因為男性發育比女性遲,而且男性需要給家庭提供經濟基礎,最佳婚姻仍然是男性比女性大。女性比男性衰老快,所以年齡大的丈夫和年輕的妻子在一起大家往往覺得兩人年齡差不多。我比老婆大11歲,但如果不說大家都覺得我們差不多年齡。
女性和男性真正平等不是女性能夠和男性在職場上做得一樣成功,而是社會把生兒育女提升到最高尚的工作。女性可以在職場上做到和男性一樣成功,但男性永遠不能在生兒育女方麵做得和女性一樣成功。我們可以要求50%的國會議員是女性,但永遠不可能要求50%的嬰兒由男性來出生。
謝謝!
謝謝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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