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莫接過那朵玫瑰,意味深長地看了看健,笑著說:“明天還有嗎?”“當然,隻要你願意,每天都有,永遠有。” 莫莫把那朵花插進酒瓶和別的花插在一起。“一言為定啊.” 莫莫逗著健,心裏想:“他是當真的嗎?”。健眯著眼睛看著莫莫,說:“一言為定”。
“要喝點什麽嗎?綠茶?”“好”。於是莫莫燒上水,打開茶罐,將茶舀進那個白色的質樸但是又很氣度不凡的茶壺裏。莫莫在在做這些的時候可以感覺到後背上健的灼熱的目光,健在一動不動地看著莫莫的背影,看著這個自己朝思暮想的女人此刻在廚房裏為自己準備著茶水,內心的幸福感就像突然襲來的海浪要將他打翻,他的眼眶濕潤了。健走到莫莫的身後,緊緊將莫莫摟住,開始從後麵熱烈地親吻莫莫的麵頰和頸項,一麵用低沉的聲音喃喃細語:“莫莫,你不會再拒絕我了,對嗎?你不知道你曾經讓我多麽絕望。高中的時候每天看著你就是一種痛苦。我鼓起勇氣向你表白,你卻殘忍地拒絕了我,為什麽?為什麽?”健的親吻和雙手摩挲讓莫莫整個身體燃燒起來,十年沒有和男人這樣親密過,何況這是一壇尚未開啟就被時間封緘的初戀,突然間像夢一樣被打開,莫莫無法有一絲一毫的抵抗,她隻能閉上眼睛,整個世界都消失了,隻感覺到身體在飛在融化。健的唇是那樣溫軟柔和,籠罩著男人的氣息,淡淡的,清清的,蘊藏著男性荷爾蒙的殺傷力...
雖然他們還沒有談及這十年的經曆,但是此刻他們的心已向彼此打開,他們的臂膀緊緊地擁抱著對方,他們的唇緊緊貼在一起,他們的舌融化在對方的口中...僅僅是因為我認識你,從你十六歲時候,從你滿臉粉刺的時候,從你還不知道你麵前的一生該如何開始的時候...我就認識你,而且妳是美麗的、你是英俊的,讓我們相愛吧,在這一刻,讓所有的功利、世俗全都消失...讓我們不要再錯過彼此,讓這個吻成為永恒...
他們就這樣擁著、吻著,就像被定格的電影裏的男女主角那樣。就這樣不知道過了多久,壺水開了。健伸出長長的臂膀關了爐灶,低頭輕輕地撩開莫莫亂了的頭發。莫莫說:“讓我為你沏茶”。莫莫將開水倒進茶壺,端起竹質的托盤將那套精致的白色茶杯和茶壺端到沙發跟前的茶幾上。兩人緊緊地靠在一起,健擁著莫莫,就像是已經相愛已久的情侶。莫莫為健斟上茶水,頓時茶香四溢。莫莫側臉對健說:“好吧,告訴我你這十年你都怎樣?為什麽還會來找到我?”。健看著莫莫,她的唇在熱烈的親吻過後是那麽嬌豔,臉頰也泛著緋紅,愛憐之心油然而生。“你知道嗎?”, 健開始講:“我曾經以為我會忘記你,會繼續往前走但是在經曆了無數次女孩之後,我發現我仍然無法忘記你。沒有人能替代你,你是那麽與眾不同。記得你高中時的那篇作文嗎?就是高老師在大家上晚自習時讀的那篇,我覺得我就像看到黑暗中的一盞燈,把我的靈魂都照亮了...讓我看到人生還能夠有那樣一個至美的境界可以追求,我有了一種突然醒悟的感覺...”健娓娓地述說著,用他低低的嗓音。
他曾經和一個又一個的女孩約會,在他發現自己不再是那個矮小自卑的自己之後,甚至是出於一種莫名的報複。女孩子們曾經那樣一個個的可望而不及,現在她們對他俯首帖耳、唯命是從,因為他帥,他迷人,他高大。他原以為大三那次聚會會讓莫莫後悔末及,並向他俯首稱臣,但是莫莫居然最終淡然離去,這讓他的自尊心再次受到傷害。他內心的驕傲讓他止步。但是莫莫一直在他心裏無可替代,想要忘記卻揮之不去。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所向披靡的感情經曆讓健厭倦,他所接觸的女孩可以說個個貌美如花,但是沒有一個能夠讓健對自己說:“此生就讓我和這個女人在一起吧!”。 莫莫的美是無法複製的,她的美有一種摧枯拉朽的魔力,是從她的眼神裏、她的氣質裏、還有她的言語中、她指尖流出文字裏散發出來的,一般的男人會望而卻步的。但是莫莫就剛好是讓健心動的女人。
健有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就是他其實有著顯赫的家世和背景,但是同學和老師無人知曉,包括莫莫。健曾經想過如果告訴莫莫自己的背景,那麽也許會有不同的結局,但是健不想去試探莫莫,他希望的是莫莫愛上他本人,而不是他的家世,所以直到現在健也不打算告訴莫莫他的秘密。健隻是告訴莫莫大學畢業後他去了英國,留學兩年後又去美國讀書了兩年,然後回到中國,去了北京一家貿易公司,開始做貿易,至於作甚麽商品,健並未提及,在賺了一筆錢後就移民加拿大,又去了書立刻商學院讀書,去年畢業後去了省政府工作,這是一份十分安逸也極其無聊的工作。健一直在考慮辭職回國,但是他的母親總是勸他不要回國,讓他好好在加拿大生活,早一點找一個中意的女孩,在國內也有走馬燈似的給他介紹對象,但是沒有一個讓健心動的,最終健告訴母親停止發女孩照片給他。健對母親說:“媽,夠了,難道做一個大男人還要當媽的來給我找對象嗎?” 健決定要找到莫莫,無論怎樣。
於是他開始打聽莫莫的下落,雖然廢了很多周折,動用了許多關係,健終於知道了莫莫現在的住處,當他從越洋電話裏聽到莫莫也在多倫多,而且就在離他兩個街區之外的距離。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哈哈大笑起來。“什麽!真是天助我也!” 就這樣就有了玫瑰花的故事。莫莫也笑起來,然後說:“如果我已經結婚生子了呢?”“那又怎樣?我會讓你為我離婚,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莫莫也覺得奇怪,為什麽對十年未見的健感覺如此親近,他們從未戀愛過啊,也許是因為健今非昔比的形象,他的風度,氣質?莫莫未曾覺得自己像健感覺的那麽出色,但是她知道自己確實是與眾不同的,從小就是這樣,所以自己並沒有覺得怎麽樣。莫莫告訴健自己這十年似乎沒有什麽可圈點的經曆,雖然最後開了公司,但是熱鬧之後是失落。她告訴健公司政變的事,訴說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搶走一樣。健的劍眉微微一挑,說“有這樣的事嗎?我早知道就好了。能告訴我你那個網站的名字嗎?”。 莫莫說出了那個B2B網站的域名。“另外”,莫莫接著說“這十年我沒有戀愛” 健難以置信地睜大眼睛:“真的嗎?” “我自己都無法相信.” “這十年我一直很忙”,莫莫有點尷尬地笑笑。“那太好了!” 健是相信莫莫的,心理暗喜:“她本來就是一個不按常理出牌的女孩嘛,這樣不更好嗎?她不就是在等著自己嗎?她是否還是...?”“肚子餓了吧?咱們喝酒去吧!”於是, 兩個人相互摟著下樓去那個韓國小館,一路上,一直都用溫溫柔柔的眼光不時地看著對方...
:) 姐姐說的沒錯。 不過健確實太帥了,今非昔比,無法抗拒,再說莫莫好些年沒近男色了,一個追過自己的高中同學,大帥哥,又是異國他鄉。。。嗬嗬,是快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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