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已經提到“中華憲政”把人類社會看成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盡管人類內部是你爭我奪、你死我活,經常打得不可開交,但客觀上卻是形成了一個你也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你,隻能在一個“槽”裏吃食的“生命共同體”。“生命共同體”的本質就是個“生命體”,當然你也可以說“生命體”的本質就是個“經濟體”,“生命體”內部不同部分之間的關係是“利益如何分配”的經濟關係。可俺寧願反過來說,要不然怎樣體現俺的“創新”思維呢?另外俺是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人一直在他自己所創造的“理論”裏轉悠,卻忘了“人”是源於“自然”的,人的命運不是由人所創造的“理論”決定的,而是取決於人能否能按照“天道”去生活,去處理彼此之間的關係。俺並不是要通過“中華憲政”去發明什麽新的“人造”理論,而是想藉此表達俺對“天道”的理解和對“天道”的向往。“天道”並不隻是個簡單的“強者為王”,也有“柔弱勝剛強”。“天道”的最神奇創造是“生命”,當我們思考和探索人類社會的“理想”狀態時,我們最應該觀察和學習的對象不應是人類自身的曆史,而應是“天道”所創造的“生命”。我們應當願意承認,有一種智慧超越“人”的智慧,那就是把“人”和其他生命創造出來的“天”的智慧。雖然“天”並不直接和人說話,但“天道”是可以被人認識的。所謂的“自然”科學,就是人對“天道”的部分認識。人類藉此建立了現代科學技術和物質文明。現在看來,在“社會”科學領域,人類也應該努力認識和遵循“天道”,以擺脫人類目前的這種極 不“協調”的狀態:一方麵是科學技術和物質文明的高度的發達,一方麵是思想和利益的高度的“分裂”。很多國家極力追求或已經掌握針對同類的“大殺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人類始終處於“自殺”的危險之中,反映出人類仍處於思想上的極端“弱智”狀態。相反,被人類所視為“弱智”的其他生命,倒是很少有這樣的“自殺”行為,可以在地球上以遠超人類文明史的時間尺度生存繁衍。從這個角度,俺真看不出人比動物高明在何處。因此俺要高舉“中華之道”和“中華憲政”的大旗(俺相信中華文明有對“天道”的更深的理解),呼籲人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待同類和自然,效法“天道”,把人類社會和地球環境按“生命共同體”的藍圖和要求去建設和維護。
一言以蔽之,“中華憲政”是效法“天道”的社會組織原則,以“天道”所創造的“生命體”為藍本,旨在將人類社會建成健康和諧的“生命共同體”,並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關係,以實現人類在地球上的“可持續”的生存和發展。“中華憲政”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針對某種現實難題的臨時性製度解決方案,而是針對人類社會整體和長遠發展需要提出的“終極關懷”式的製度構想。盡管立意高遠宏大,卻必須要有腳踏實地的施行路線圖,否則就是純粹的“空想”和“空談”。請待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