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的時間橫跨將近四十年,說一段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故事,又講一段耶和華頒布的律法,有宗教禮儀法,也有民事訴訟法。而第35章最後一段耶和華的律法,特別說到,殺人的,要區分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無意殺人的,可以逃到避難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放一條生路,可是也難免受審判。而因為仇恨故意殺人的,就得血債血還,一命還一命。
這讓我想起,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隻是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的)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馬太福音5:21-22)
新約律法的要求比舊約還高,舊約律法製止行為上的罪惡,新約直指人心裏的罪惡。凡(無緣無故的)向弟兄動怒的,就好像在心裏殺人一樣。主耶穌甚至對門徒說:“你們要完全,就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這聽起來好嚴厲,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人無完人呀。
聖靈提醒我,這不是新的律法,而是神在基督裏的應許。保羅曾想竭力遵守律法,卻發現,即使像他那樣有頑強自製力的人,也不能守全律法,常受到律法的責備,陷入“我真是苦啊”的憂愁中。這時,他發現神的恩典,在基督耶穌裏,就像神專門設立的避難城(也叫“逃城”)一樣,為犯罪悔改的人提供了避難所。所以,他歡喜快樂地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8:1-2)
在微信上,我看見許多宣揚中國文化傳統的文章,比如孝敬父母的帖子,有《曆代慈母頌》,還有《十跪父母恩》;也有許多教育兒女的經驗之談,教導做父母的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這好像又一波的律法浪潮,向我洶湧而來,有時真是招架不住。對照這些要求,一看自己,這樣也做得不好,那也做得不對,我心裏也不禁說:“我真是苦啊!”
每當這時,我就對自己的心說話,再次回憶神在基督裏的應許:我現在不完全,將來卻會像天父一樣完全。別人看我,主要看過去,過去的成績,過去的不足;我看自己,主要看現在,現在的喜樂,現在的憂愁;而神看我,主要看將來,將來的完全,將來的榮耀,都在主耶穌基督裏。
無意殺人的人,有一段年月,一定要住在避難城裏,不能禁不住誘惑、到處亂跑,出了避難城,沒有生命的保障,就有被殺償命的危險。曾經犯罪的心,也要住在耶穌基督裏,常有他的話在心裏,不能禁不住誘惑、到處亂跑,離開耶穌基督,跑到文化傳統中,跑到經驗之談裏,就難免受到責備,甚至有被論斷、被審判的危險。
求神的恩典常與我同在,保守我的心,使我的心不要到處亂跑,可以花時間看微信帖子,更要多花時間思想神的話,因為主耶穌說,“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神在基督裏的應許,是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心靈得釋放,不再受審判、被定罪,脫離罪和死的律,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