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們教會請潘秋鬆牧師講解《希伯來書》。這本書提出一個讓人深思的問題:有罪的人如何來到聖潔的神麵前? 舊約裏,包括《以西結書》這幾章,也反複說道猶太人來到神麵前敬拜,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祭司為自己和百姓獻上贖罪祭, 因為猶太人深知每一個人都是有罪的,都是不完美的,有罪的人無法來到聖潔的神麵前,不完全的人無法來到完全的神麵前,隻有借著贖罪祭,借著牛羊的血得到潔淨,才能來到神的麵前。
而新約裏,《希伯來書》告訴我們,我們不需要像以色列人一樣,再殺牛羊獻贖罪祭。因為有一位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就是耶穌基督,他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己的生命,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這樣,不僅洗淨了人的罪,而且挽回了我們和神的關係,消除了罪導致的神和人之間的隔閡。這隔閡原來像一條不可趟過的河,曾經使聖潔的神和有罪的人分隔兩岸;現在,借著基督的血,卻架起了一座橋梁,開出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問題是,這通往天上的道路已經開通,我們願不願意來親近神?
願意親近神的人,並不是不會犯罪。周四,我有心幫助同事卻做不到,到了周六,我不想和先生爭吵卻爭辯不休,就像保羅的內心掙紮一樣,有心做好事,卻做不出來;不該做的事,卻常常去做。那天,孩子們要參加一年一度的鋼琴匯報表演,出門之前,我和先生卻還在爭論不休。導火線是因為我一句不該說的責備話,是我的錯。那句責備的話說完了,我就有點後悔,應該等到晚上有時間再說。可是既然開了口,我也想趁機說清楚,可是說得越多,先生越生氣。一通唇槍舌劍之後,我們還是按照分兵兩路的計劃,先生帶著孩子先走,我也帶著懊悔上路。
路上,早晨的陽光從東邊升起,照到擋風玻璃上,直刺我的眼。我不能不用擋板擋住刺眼的太陽。我默想早上讀過的《以西結書》裏43章2節:“神的榮光從東而來。。。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雖然我不能直視太陽,但陽光仍然照在我前行的路上。就像我雖然看不見神,但耶穌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我從聖經裏看見了耶穌,就是看見了神。“他常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高者的右邊”(希伯來書1:3)。而且今天,耶穌基督已經完成了他的救恩,就坐在神的右邊,為我的罪代求。這位慈悲憐憫人的祭司,忠心地為我禱告,我何必再為自己的罪懊惱呢?於是,我大聲唱起了讚美詩《我的心,你要稱頌耶和華》:“天離地有何等的高,他的慈愛有何等的深;東離西有多麽的遠,他使我的罪犯也離我多遠。”
到了鋼琴表演會場,先生還是扳著臉;周六晚上,回到家裏,先生還是有不滿;周日早上,先生還是要和我辯論;周日晚上,先生還是心裏有氣,挑我的刺。這一切,我都不介意,依然衝他微笑,盡我的力幫助先生,也放棄了周六大部分的講座,以便照顧孩子。遵守神的話,就會蒙神的憐憫,在征得先生的同意之後,我可以在周五晚上和周日下午有時間繼續聽《希伯來書》講座,也可以照常在教會親近服事神。我感謝先生的支持,也更加在神的話裏堅固信心,滿懷盼望。因為神的生命之道,使我相信,基督一次獻上的挽回祭,足以彌補我所犯的罪,使有罪的我和聖潔的神和好,也將會使我和先生和好。
如果你看見了神的榮耀在耶穌基督裏,就會蒙恩嚐到神所賜的生命水。這神奇的河水,從神的聖殿流出來,使又鹹又苦的海水都變甜了,滋潤了我小小的心田,也將會滋潤先生的心田,因為神應許,夫妻本是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