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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少年

(2005-10-03 05:48:00) 下一個

看到一個故事, 心裏感慨: 這樣的孩子現在真是難找了吧!

文章來源: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28/110765.html

明朝的時候,湖廣地區有一位鄉紳,做官之後,積存到千兩的黃金,就派人要贖回他的祖產;並且向兒子說道:“現在的時價,比起原先的價值,要高出了好幾倍;所以我用贖回的方式,這樣最便宜了。”

當時他的兒子才十二歲,聽了之後,就沉默不語,沒有立刻回答父親的問話,最後才慢慢的開口問道:“爹,我們家的祖產,已經賣給人家幾年了?”父親說:“賣了已經三十年了。”又問:“有幾戶人家,向我們買下來的?”父親又說:“有二十幾家。”兒子就說:“我見到大明的法律規定,祖產賣出超過了五年,就不許再贖回來了,父親為何不遵守王法呢?”

他們家有一位門客就說:“贖回祖產,是種爭氣的事情啊!”兒子說:“你們隻懂得一味的阿諛,難道父親做了官,另外再買更好的資產,不也是爭氣嗎?何必一定要去贖回這些田呢?”父親說:“我若是一定要贖回祖產,鄉人敢不服從嗎?”兒子說:“我正是怕鄉人畏懼我們家的勢力,這樣勉強的贖回來,會有損陰德啊!”

父親說:“小孩子曉得積陰德的道理很好,那麽我今天就多還給他們一些當時購買所花的雜費吧!”兒子說:“手續雜費是件小事,我們家要買田很容易,而那些小戶人家要買田,就困難多了。例如一家靠十畝地耕種度日子的,如今我們把田贖了回來,教他另外再買,他也隻能買回五畝田了,我們怎麽能忍心教他們一家人一半在挨餓呢?”

於是兒子就勸父親,不要贖回祖產,積些陰德,留給子孫。父親很久才回答說:“兒子啊!你說的話很有道理;隻是我們家祖先墳墓邊的十八畝田,必須要贖回來,作為祭田用啊!”

兒子又請求父親,要照時價立契約,公平的買賣,父親就聽了兒子的建議。

------------- 後來: ----------------

鄉人感佩這個兒子的恩德,就在猛將祠為他祝禱,乞求平安。

後來兒子十八歲的時候,考試連連捷報,被朝廷擢拔擔任嚴州的太守。有一天,兒子騎著馬去迎接詔書,在過橋的時候,馬兒不慎跌倒,墜入了河裏。就在這千鈞一發的時候,忽然見到猛將,用手扶住了兒子,端坐在橋邊。這時才知道這是鄉人虔誠禱告祝福的感應。後來這個兒子活到了八十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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