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在中國貧窮吃不飽飯的那些年,當運動員的一個主要動力之一就是可以吃飽,吃好。用當年的粗糙話就是混一付“好下水”。1971年全國專業運動隊(體工隊)全麵恢複運轉後的夥食標準是每人每月人民幣45元,1.5大毛一天。
全國統一數量標準(錢數上),但實際夥食的質量標準相差懸殊。江蘇,浙江等省的運動員食堂搞的琳琅滿目,香氣撲鼻。西北,東北等地的運動員教練員抱怨連連,多有指責夥食科不負責任或有貪腐行為。國家體委組織各省市到江蘇,浙江學習取經,效果甚微,啥原因?人家那裏物產豐富,價格低,生活水平高些嘛。
到了79年全運會以後,就到了錦標主義的年代了。各省市夥食標準就不是完全統一的了。一般分3個標準,“標準灶”還是每人每月45元。“一類灶”每人每月60元,“二類灶”每人每月90元。各省市運動水平不盡相同,因此分灶的標準也不同。在遼寧,廣東等省混進“二類灶”絕非易事。
在省市體委運動員大食堂,你走進去後,會看到用屏風隔成的幾個區域。人分幾等,灶分幾類,給人平添一種壓力和鬱悶。不論你在幾類灶享用,沒法不感覺到競技體育的殘酷和那股難掩的銅臭。
再往後就是水漲船高,夥食分灶標準的框架還在那裏,但是可以用提取現金的手段進入運動員,教練員的口袋,總稱為“營養費”。大型比賽如全運會,亞運會,世錦賽,奧運會的獎金都有定數,向社會公開。但是在這個營養費範疇裏的名堂,玄機多多。
體育界大部分說不清道不明的錢財收入,你也可以說是腐敗,都是在這個營養費上運作。一個運動員的營養費從幾萬元到百萬元不等。運動員教練員在備戰大型比賽的幾年前,就要和領導談判這個“營養費”的交易。隨著比賽的臨近和訓練狀況,還會有些爭執和調整。
教練員是二老板,不排除有周扒皮式的人物。馬家軍當年的兵變,就是這個營養費給鬧的。那些大老板,大大老板具體怎麽玩,我沒好意思細打聽,怕人家說咱羨慕嫉妒恨,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