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給我轉來一個一則征婚啟事,主角是她同學的兒子。咱義不容辭,先完成點讚、收藏、轉發自己的朋友圈子,再來欣賞一下別人家的孩子。
明明是中文,可讓我想起以前學英文時,總要寫我的家,There are three people in my family. My father is a doctor. He works hard. My mother is a teacher. She loves her students. I am a student. I study very hard. I love my family.
短短三行一百字,第一行介紹男孩學曆,國藤、美藤、花街一條龍;第二行介紹父母,強調雙高知,幸福美滿的原生家庭;第三行羅列外型帥氣多才多藝素質高;剩下半行,才留給了美麗又可愛,溫柔又大方的那個她。
這味道太熟悉了,明顯是孩子他媽寫的。難為這媽,把滿肚子的自豪,濃縮成三行,隻想表達一句話,快來看我兒子,何止是陽光,簡直是金光燦爛,是陽光本光,是大太陽,我們全家都是太陽,光耀照人。
我覺得有點犯難。媽媽代寫本來無所謂,可光是當媽的急,孩子根本不理,尤其這種家長在國內孩子在國外的,別大家都白辛苦。好友確認說,孩子同意的,但強調兩點,第一漂亮,第二,背景相當。
俗話說,情人眼裏出西施,還沒成情人,上哪去找西施。至於第二條,背景相當,單指身高外貌,學曆工作,父母職業,家庭收入,年齡戶籍,還是所有的所有?不管怎樣,這樣耀眼的履曆,應該身邊從來不乏介紹人,人家媽,像個驕傲的公雞一樣,帶著挑剔的眼光慢慢踱步審視,也算有資格。
果然,啟事撒出去,很快就有了回音。第一個是馬裏蘭的,嫌人家太遠,不考慮。第二個,紐約本地的,漂亮,可學曆不夠。第三個新澤西的,不遠,學曆不錯,可惜不是華人。第四個,矽穀的,真遠的倒不提遠了,答應可以聯係一下;可女孩不樂意她媽插手她的事,嚇得她媽趕緊撤回一條消息。第五個,德州的,外貌和學曆都行,嫌年齡差距小,小夥三十多,隻考慮二十多的。第六個,德國的,學曆、外貌、年齡都行,太遠了。
看來小夥要找的姑娘是此女隻應天上有,誰讓他本人太優秀,是人間哪得幾回聞。這天上和人間要相遇,恐怕得千年等一回了。即使相遇,大不了郎才女貌,可他還要女才、女德、家世。。。。。。
我覺得這媽和兒子適合上電視相親節目,因為他們最想要的是驚歎聲和掌聲。
很難成功的。
一個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