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在美國

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就像早晨的落花一樣新鮮美麗,但很快就會枯萎消失。隻有拾起來並風幹保存它們才能留芳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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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倫敦 - 1 序曲

(2014-03-31 06:41:59) 下一個
頭天晚上大約九點到達波士頓機場,比預定時間晚了近一個小時。飛機起飛前什麽事都沒有,到快起飛了突然告知有故障不能按時飛,早幹嘛去了?現在的航空公司就想著賺錢,什麽都收費,就是服務質量不見提高。還有一個在不斷成長的就是乘客的忍耐力,愛誰誰吧,聽天由命了。
 
好在事故不大,我們總算在晚點一個半小時後起飛了。謝天謝地,這絕對不算太糟糕的結果。一到波士頓下了飛機就感到一股寒氣迎麵撲來,那久違了的冬天的氣息,就像當年在北京時的冬天一樣。這才像冬天的樣子,哪像今年的加州,冬天被春天和夏天合謀取而代之,我們莫名其妙地在二月份穿著短袖衣服去拍千樹萬樹梨花開的春天景色。
 
在離開機場大廳以前我把自己全副武裝起來。想著20幾度的溫度,比加州低了30度,還不凍成冰棍了。我加了一件羊毛衫,穿上本來已用不著的薄羽絨服,戴上圍巾手套,然後拖著行李走進夜色中的波士頓。出來才發現其實沒有想象中那麽冷,或許是我從加州帶過來的熱量還可以維持一段時間吧。等待Taxi的隊伍從來就沒短過,好在等著拉客人的車也排成了長龍,沒等太久我就坐進車裏,30分鍾以後到達旅館。
 
對我來說這不是一個陌生的城市,我曾經在這裏工作生活過三年多。後來帶女兒來看朋友並參觀幾家大學來過一次,再後來就是送女兒來上大學。這次的倫敦之行當然也是來接上女兒然後從此地出發。就是這家旅館我也不是第一次住了,也算是回頭客了。
 
我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第一次去的地方我會稱為“去”,而第二次以後再去我就會稱為“回”。哪怕我嘴裏說是“去”,心裏想的卻是“回”。當“回”到一個地方的時候我會感到無比親切。“回中國”不言而喻,那是回老家。波士頓和英倫都是我曾經生活過的地方,用當年革命點的語言說來就是“曾經戰鬥過的地方”。那時年輕,天不怕地不怕,一路摸爬滾打還挺快樂。後來回想起來往往把不順利的部分過濾掉,而留下的都是美好的記憶。
 
這次回倫敦是借了女兒放春假的時間,連旅遊帶參觀學校。誰知道呢,也許有一天女兒會到這裏來留學或工作也不一定。如果說去其它國家我還會發怵,來倫敦我還真沒有怕的感覺,這也許就是“回”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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