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與和諧
(2013-11-25 0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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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讀了一本瑞典語的戲劇小冊子。最後的段落講到了作為地下工作者的妻子,收拾她地下工作者丈夫的遺留物,以及他最後叮囑假如我死了,你要繼續這樣的話。在一種白色恐怖之下,從事的兩個黨派之間的對立鬥爭。
由此聯想到一種狀況,就是高速變化中的中國都市裏。一個企業或者高校,為了各自的利益,主動或被動地選擇站隊的事。譬如我聽說過的一個女副手為了幹掉她的主管,拷貝下主管團隊裏一個疏忽大意的小夥子U盤裏的文件,最終終於幹掉了主管。
似乎覺得兩者之間有一些關聯。關聯的份額在於,我們,人類,方佛總願意以暴力和對抗的方式,完成新舊之間的更迭。
然後又想到了歐洲,以及日本一些國家的處理方式。歐洲當中,除了法國,德國傾向過大的鬥爭,在近代史裏麵,各國似乎越來越傾向於用穩定卻前進的方式,推動國家的前進。他們有將開國之君保留作為王室的習慣,給予最高的尊重,王室雖沒有實權但卻從事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PR活動,代表了一個國家的臉麵。而真正的政府由各黨派的競選而產生,這樣保障了最有能力的人掌管這個國家,也真正實現了所謂由人民做主。
似乎真正的寧靜與和諧,才能最終推進人,家庭,工作環境,社會/國家,以及世界前進的真正動因。自然,有明晰的法律框架,在此框架之下的人與人的平等是必要的前提。當然,在國民保護原則方麵,美國對自己的公民,歐洲對有公民權的人所提供工作的相對便利,也還是相對存在,這從人性本身角度還是能夠予以適度的理解的,至少,它並沒有對自己的國民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