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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城

(2013-11-01 15:10:05) 下一個

”Let’s go to town.”  周六午後  溫暖的陽光慷慨地灑進寬大的朝南的玻璃窗裏,將客廳曬得暖暖的,即使是在冬天,太陽下也是這樣的暖和。這時, 我便總愛向全家人提出這樣的建議。”Let’s go to town.”  可以翻譯成咱們進城去吧,可是如果我說‘咱們進城去吧’,總覺得哪點兒有些不妥,有些不準確,有些不對勁兒。

原先人們進城是指進了城門,便是城裏。北京的城門連同城牆蕩然無存的日子已經很久了。久得讓人都忘記了這保存完整的世界最大的中世紀灰色的一磚一瓦曾經的存在。忘掉了城牆和護城河曾守護過我們的家園,我們的靈魂,我們的文化。這一磚一瓦沒有被摧毀在戰火硝煙中,卻被摧毀於和平時期我們自己的手上。沒有城牆的日子我們說進城,指的是市中心有大百貨商店的地段,前門,東四,王府井。近年人們不說進城了,也不用進城了,因為到處是商店, 處處繁華得沒有了特色。

Let’s go to town’和我在北京朝陽去東單,從海澱去西四的感覺也不一樣。記得八十年代上高中的時候,我們幾個同學經常進城買參考書。特別是和她,考上清華計算機係的高傲的美女加才女,將全班男生都迷倒的她,現在不知去向失去聯係的閨蜜,從東直門坐無軌電車106路,米市大街下車,那兒有個書店,是賣教學參考書的。有時從米市大街穿胡同去王府井希拉胡同原外文書店。去東風市場,排隊買幾個肉包子,那時覺得特別好吃,現在再也找不到那麽好吃的了,至少感覺那麽好吃的了,然後再從王府井走長安街返回東單,途徑東單菜市場。如今這一路早在十幾年前就已麵目全非了。麵對眼前的繁華,寬闊的街道,林立的高樓,擁堵的車輛和人群,我感到陌生和孤獨,仿佛遊走在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和我無關的地方。回家了,卻找不到家和家的感覺。

再也看不到柳絮如雪飄飛的胡同口,破敗的灰牆下停靠著一輛老永久,賣冰棍兒的老太太戴著白帽子和套袖兒,從她的小白車裏,棉被下掏出冒著涼氣的紅果兒冰棍兒和小豆冰棍兒。 坐在前門贗品當當車上,品嚐著老酸奶老冰棍兒,我不忍去看現代人工雕琢過的老北京,嚐不出原汁原味兒的地道。曾經的北京,是德勝門,東直門,崇文門,東便門,永定門,西直門等等城門樓連起的灰牆套紅牆護城河環繞的的民國時的北平。哪怕就像小時候那樣,日子過得雖清貧,但也淳樸簡單,空氣中可以呼吸得到那份兒已經飽經滄桑的殘留的京味兒。每個城市都應透出那麽一股獨特的氣質,而這氣質是她百年沉澱下來的文化和曆史,體現在她飽經風霜的古建築和生活在這座城市裏麵的人的精神風貌上。古建築失去了,城市丟掉了靈魂,這韻味是無法找回的,重建的皆為贗品。留給我們的是永遠的痛心和遺憾,留給後人的隻能是無盡的哀思和遐想。5000年文明古國,8朝古都在哪裏?閉上眼睛無數次的幻想如果老祖宗的遺產城牆還在,如今的北京會是什麽樣子。無疑,她會很古典,很文化,很美麗。古老環繞著現代,現代環抱著古老,時代在進步,應該會是個東方城市博物館之精品。

歐洲的曆史和文化,濃濃的沁人心肺,無處不在,隨處可見,哪怕是最平凡的一小條道,曲徑通幽,引你來到一個城堡,給你一個驚喜,給你講述一個古老家庭的故事。我喜歡在陽光明媚的周六午後與家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城裏,沉浸在街頭藝人的音樂中。周六全家人一起,那樣才熱鬧,才不會顯得形單影孤,才有氣氛。老大早已不和我們玩兒了,全家出動時隻是a crew of four。說 ‘go to town’更符合我的心情。 這的確是個town。我不想譯為鎮,因為她比鎮要大。我總愛說”go to town”,而非‘進城’,也非‘去鎮上’。 Town是可愛的,是親和的,是不大不小的, 是可與之對話的,是懂我的。

Town是一座依山傍海,集湖光山色河流於一體的不可多得的美景和文化渾然一體的濃縮的美麗小城。我雖住在城市的邊緣,但去哪兒都很方便。從家走著進城隻需2公裏,看海4公裏,看河1公裏,看湖10公裏,近處看山40公裏。山就在海對麵,每天在家二樓遠望群山,將海山天雲盡收眼底。這座城離我是那樣的近,仿佛申手可摸,隨意把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欣賞這座城市,就像是欣賞一座盆景,想象著自己在其中,倚靠著這顆大樹。進城就像是去一個博物館,吸引我的是城裏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這博物館裏有書,有音樂,有美術,有古董,有故事,有熱愛生活,懂得欣賞的薈薈眾生。這裏有信仰,有墓地,有曆史的沉澱。中世紀的街道殘留著中世紀的建築,中世紀的一段兒古城牆保留完好被巨大的Shopping Mall包裹著保護著。古老融於現代之中。這一句’go to town’,是勁鬆的,休閑的,溜達的,而非擁擠的,堵車的,匆忙的。行走其中,我不感覺自己的渺小。回來時也並非是疲憊的,滿麵塵埃的,而是充實的,滿足的,清新的。這城也絕非是龐大的,現代的,冰冷的,暴富的,而是精巧的,矮小的,古典的,有文化的和友好的。的確,這是一座慢節奏的城市,慢,但充滿活力;慢隻是為了停下來,更好地欣賞活著的美麗。

教堂邊周末集市上美食飄香,在美味縈繞中隨手翻看著小攤位上藝人的畫作,畫的全是小城的美景。穿過教堂和酒吧間的小巷,來到了步行街,人潮如湧,人頭攢動,這還是個旅遊城市。進城我最愛去的是美術音樂商店和書店,買一些永遠不用的畫板,畫筆和永遠沒時間看的書。街上居然有三四家書店。同一條步行街上居然就有兩家書店斜對門兒。

來自大城市的我曾經向往西歐小鎮隱居似的生活。在西歐小鎮生活著,也曾向往過國際大都市的便利和豁達。但我對那種千篇一律的看不到清澈的河水,看不到綠蔭,看不到藍天,看不到白雲,看不到曆史,看不到信仰,看不到書店,看不到微笑的城市大失所望。看到的隻是千篇一律的水泥柱子林立,看到的是垃圾遍地物欲橫流和穿梭其中冷冰冰的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看到的是朱門下麵的棚戶。

整個歐洲,無論城市的大與小,都像是一座露天博物館,向世人展示著歐洲古老多樣的文化和曆史。我有看老照片的癖好。喜歡對比今昔。喜歡昨日的黑白襯托著今日的色彩。今日的街道昔日是什麽樣子呢?每當看到這些百年老照片,上麵的街和人,心裏就有一絲絲的刺痛和傷感。特別是上麵有小寶寶的,我總愛仔細端詳一下兒。想想這些一百多年前的小孩子們,他們不知道在對於他們來說的未來歲月裏迎接他們的將是什麽。我也不知道在對於我們來說的這已經逝去的曾經的日子裏在他們身上已經發生過什麽。 也許他們活了,愛了,恨了,出生入死了或是平淡一生了;當過媽媽或是爸爸,當過爺爺或是奶奶,如今他們的孩子都老得已經去世了,而此時在照片上他們還是天真爛漫的孩童。人去樓仍在,在這些老照片上都能看到今天街道的影子,我經常走過的地方。再過一百年,城還是一樣的城,街還是同樣的街,就像我看到的上世紀初的樣子,黑白的照片上,那時紳士戴著禮帽,貴婦穿著落地的長裙,農婦披著蒙頭披肩。那時的車是馬拉的,那時的窮孩子衣衫襤褸光著腳,好讓人憐愛,又有些悲壯。還有70年代的照片,年輕人的喇叭褲,男人的長發和花襯衫,已經有了色彩。具往矣,一切也都將逝去,這街上的人或來自五湖四海,或土生土長,換了一茬又一茬,每個人都是過客,鉛華終將殆盡,留下來的是這一磚一瓦和遊走其中的一種精神。

可是在國內我努力尋找著這樣的對比,平凡街巷的今昔,我找不到昔日的影子。 如今整條整條的街從版圖上搬走變成了林立的高樓,舊時的影子蕩然無存。在高樓大廈的藐視下, 我像是一個走失了的孩子,找不到家和回家的路;找不到童年時的那棵樹,少年時走過的那條路。但是那些老房子,那些故人和故事是無法從我的記憶中抹去的。我珍藏著,守候著,在我心靈的家園。

從城裏回來人人都是滿載而歸,手上捧的,心裏裝的,肚子裏吃的,腦子裏想的,讓人回味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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