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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2018-11-14 00:21:07) 下一個

昨天在評論城裏的一篇有關彩票的文章時,我寫下了標題中的這句話。

緊接著一個朋友調侃道:平常人都說“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隻有得道高人才說:“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我相信我不是這個說法的原創,應該是看到別人這麽說,深有感觸,就記下來了。

領導和孩子一直想養條狗,不管他們如何下保證,我知道到最後所有的職責都會落到我頭上。俺雖然是個有愛心的人,但確實不喜歡寵物。於是,我就說要是中了100萬,就養一個。偶爾的,還真去買幾注,特別是獎金累計很高的時候,頭獎給別人,我們就奔那些100萬去了。

每次對(不是兌)獎的時候,我就說:得之,我命;失之,我幸!你想,中了就養狗,我就得天天幹活,命苦!沒中就不養,我就清閑的很,幸福!

中大獎,真不是幸運那麽簡單。想想是命中注定你要發財,就不會興奮過度如範進中舉一般,所以得之我命。但是,一下子有了幾千萬,是福是禍很難說,因此失之我幸。

當然,如果像前幾年卡爾加裏的那位先生,中了4000萬,全捐了,留在心裏的隻有滿滿的幸福,肯定不是禍。但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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