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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殺人案”發文: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

(2017-03-30 17:49:22) 下一個
在過去的幾天裏,中國法院每天發布的千百個一審判決中的一個突然引起了媒體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其最簡短的裁判要旨“於歡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徒刑”引發了社會各界的思考和評論。就像富勒虛擬的洞穴探險者案件“受困岩洞20多天後殺死同伴食肉幸存被判無罪”的裁判要旨一樣,雖然其中法律理論問題比較深奧,但由於案件焦點涉及倫理人情,引發廣泛關注和評論也不足為奇。

由於於歡案目前尚在二審過程中,自然不便對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評論,但對於這起辱母殺人案的評論潮,我們卻感受良多。

 

第一,全民同上一堂法治社會的“公開課”。建設法治社會,“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一方麵從法典學起,更重要的是從案件討論做起的。人們所評論的絕不隻是那個僅有13個字的裁判要旨,其中還有更深層次的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也包括民間借貸、正當防衛、非法拘禁、玩忽職守等複雜、多義的專業術語等。盡管民眾討論的深度、角度與法律職業者很不相同,但這正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所期待的。

 

第二,評論的理性與成熟彰顯了法治建設成就。如果是在幾年前遇到此類事件,在自媒體上罵大街的有,侮辱、威脅法官的有,挑頭鬧事的有,發狠話的也有……而看今天的評論,絕大多數評論者都態度平和,有理有據,引經據典,具有建設性。各種評論觀點中有的支持裁判結果,有的主張輕判10年,有人認為應無罪釋放,但欣慰的是人人都在說自己的道理,評別人的不足,而且對法律程序給予了基本的尊重。人們最後把眼光投向了已經受理上訴的山東高院。這也說明沒有枉費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幾年的苦功。

 

第三,法治實質意義需通過形式意義體現雖然法律具有很強的社會性、道德性,但法律畢竟是一個職業,法學畢竟是一門科學。即使在實行陪審團製度的國家,那些經過雙方挑選出來的公正的陪審員們仍然需要接受法官的“法律指導”,法官要告訴他們什麽是“超越合理懷疑”,什麽是“主觀方麵”(mensrea),什麽是證據的可采性等。我們自己身體不適時,仍然需要求助專業的大夫確診、開方、用藥。即使是我們啃了幾本醫書,也不會比專業的大夫說的更有信心。

 

第四,相關部門的回應讓人印象深刻。事情發生後,審判機關立即反饋已經受理了上訴案件,檢察機關表示將再對事實證據全麵審查,公安機關也開始核查民警處警和辦案情況……這樣嚴謹的態度、理性的回應、包容的胸懷和職業的精神,也讓我們看到了中國的司法製度愈加成熟的表現,看到了法治部門對公眾評論的負責和包容,看到了法治國家建設的積極信號!

 

現在,我們開始等待二審法院的裁判結果。即使是有了終審判決,相信還會有不同的聲音。不論是維持原判或改判有期徒刑甚至改判無罪,仍然會有“第二季”的討論。我們相信,那將是一場更加理性、更加成熟、更加提升了層次的討論,也將是這堂法治“公開課”中令人最有收獲的一節。

 

法院所受理的糾紛案件是各種矛盾衝突的極端表現形式,不同的案件會引發各個領域的關注。有的案件直擊人人關注的社會倫理的核心,有的案件則直接關涉社會秩序的安定和民生,有的案件會影響到本地乃至全國的經濟發展,有的甚至關涉國家的安全……也就是說,同一個法律條文在不同背景下會引發來自不同角度的關注和評論。

 

作為法治社會的成員,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法院的判決?我們當然擁有對公共事務發表評論的權利,而且完全可以從普通人的視角說出自己的理解。或許表達本身就是評論的目的之一,而這不僅意味著政治民主程度的提高,也意味著我們所有人都在尋求與法治精神的統一。從形式上講,作為規則之治的法治需要有一個終局決定者。隻要這個終局決定者是根據對法律的專業理解作出的裁判,便應當獲得製度上的權威,應當得到社會成員的尊重,因為對法治的尊重是自己最終獲得尊重的前提。當然,如果某一項法律在新形勢下需要有新的解釋甚至重新修訂,其中便有了民主、負責的評論者的一份功勞!任何一項文明的發展、秩序的確立都是要有所付出的,而這種付出中就包含了對法律秩序的遵從,其本身就是對良法善治的貢獻。

 

法律職業對於媒體的評論更要給予特別的關注和尊重。我們所理解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肯定不是在讓人民群眾弄懂了所有法律術語、法律理論之後再去感受公平正義。法律職業特別是握有法槌的法官隻有認真正解法律中的政治訴求、道德訴求、人心訴求和其他相關因素,或者說是領會了在這些訴求之下的法律,才算是真正掌握了“法律”的真實含義了。

 

因此,要實現公正司法,負責任的媒體評論是不能缺位的。不過幾個月前,英國《每日郵報》將作出涉及脫歐判決的三個大法官稱為“人民的敵人”這種異乎尋常的評論也著實引起了歐洲關於民意與法治關係一場大辯論。也就是說,維護司法公正和審判獨立,媒體當然也應當遵守法治精神,尊重司法權威,而不能超越合理的界限。

 

【新聞鏈接】

於歡案10名討債者全部被抓!

 

山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公告 @南人北相什麽東西微博圖

 

3月26日,山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於歡案中10名討債者(11人中杜誌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吳學占、帶隊討債的趙榮榮等人已被抓半年,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記者從源大工貿公司現場所貼布告獲悉,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16年8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將冠縣吳學占黑惡勢力團夥摧毀,首要嫌犯吳學占已被抓獲。公安機關向廣大群眾征集線索,凡受吳學占及其團夥成員侵害欺壓的群眾,或該團夥違法犯罪活動的知情人,均可向警方報案、揭發。布告張貼於2016年8月11日。


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介紹,“作為上級公安機關指派的案件,我們是在離轄區幾十公裏外的地方辦案,一些情況不熟悉,所以我們通過張貼布告的形式獲得線索。請相信我們會秉公執法,會盡力會辦好。”


記者還從辦案民警處獲悉,目前吳學占團夥成員仍有人員在逃,警方仍然在積極偵查。

“刺死辱母者”案案發接待室。知情者稱,當時蘇銀霞、於歡母子一人坐在一個沙發上,被刺死者一條腿搭在茶幾上脫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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