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在新加坡讀書時,被保險經紀忽悠著買了美國友邦的儲蓄式保險。這種保險比較貴,但是55歲以後可以拿雙倍回來。我買的是五萬保額,一年保費一千多,十幾年付完,總共付兩萬五。這樣算下來每年的收益約6%。這種保險最大的壞處是,如果你中途要退出來,付出的保費隻能拿回很少部分,基本上是一旦上了船,就別想下來了。
在美國的公司工作,公司一般都會給員工買相當年工資一到兩倍的人壽保險,如果需要,可以自己付保費在公司的計劃裏買更高的保額。這種term保險一般都比較便宜,我當時額外買25萬, 一個月保費大約不到十元,這個保費就象買普通保險一樣,付出去就沒有了。曾經買過幾年term保險,後來覺得不是很必要,就沒再買了。
不買的主要原因:
1. 我們雙方都有工作,薪水差不多,如果一方出了問題,另一方的工資可以保證自己和孩子的基本生活。
2. 前麵提到,公司已經給員工買了工資1.5倍的保險。
3. 社會保險(social security)也提供人壽保險,孩子配偶每人每月都有一到兩千元,可以一直拿到孩子高中畢業(不超過十九歲)。
4. 現有的積蓄足夠供孩子讀完大學。
5. 另一方到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去世一方的社會保險金,再加上退休金(401K)裏的積蓄,基本上可以保證另一方衣食無憂了。
不過如果隻有一方工作,或者雙方薪水差距比較大,還是需要買保險的。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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