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的副作用和過敏反應
藥物的副作用,是指不是藥物設計所預期的,也不是治療所需要的藥物的作用,這2點通常是一致的。比如抗菌素,藥物設計所預期的是殺菌或抑菌,這也正是臨床使用抗菌素的目的。又比如治療癌症常用的化療藥,設計是為了殺死癌細胞。
藥物設計和治療所需未必完全吻合。如果設計達不到治療需要,這種藥物設計就失敗了,或不太成功。如果設計達到了治療需要,但是出現了一些沒有預期的或者預期到的,然而治療本身不需要的作用,這就是副作用了。比如抗菌素殺死細菌的同時導致肝腎功能損害,癌症化療藥物殺死正常人體細胞,等等,都是不需要的副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副作用不完全都是不好的作用。比如一些止痛藥也有鎮靜作用,如果白天工作時使用,就是不好的作用,但如果晚上睡眠時用,既止痛,又催眠,就是好的作用了。
有時出現的副作用遠超設計想要的作用,於是整個藥的作用方向就改變,放棄了原來的使用目的,用於新發現的“副作用”。最著名的例子是那個“偉大”的發明“偉哥”。
最不受歡迎的副作用是導致人體不舒服,甚至損害人體細胞組織器官功能的作用。比如造成頭痛頭暈,腹痛腹瀉,發熱皮疹,甚至肝腎功能損害,甚至致死,等等等等。
副作用中的一種是過敏反應。過敏反應不是設計需要或者治療需要的,所以也可算是一種副作用。過敏反應是一種特殊的副作用,因為其發生的機理特殊。當然,各種副作用都有其特殊的機理。但和其他的副作用相比,過敏反應更有其特殊性。
這裏的“過敏”,不完全是中文原來的“過度敏感”的意思,主要是指藥物引起了免疫應答而導致的人體的各種反應。
所謂免疫應答,是指所用藥物啟動了人體的免疫反應。通常表示,所用的藥物,在人體內起到了抗原的作用,激發人體產生了抗體或細胞參與的免疫反應。一般來說,能成為抗體的都是大分子物質,比如蛋白質或多糖類分子。除了胰島素等少數藥物是這樣的大分子,絕大多數藥物是小分子藥物,通常不會直接引起人體免疫應答。
但是,有的時候這些小分子和體內的大分子結合,就會形成一個完整的抗原,有能力激活人體的免疫應答,使人體產生針對這個分子的抗體或T細胞,造成免疫反應。
這種能夠和體內大分子結合形成完整抗原的小分子,通常被成為“半抗原”,由這種免疫應答導致人體的各種反應,就是過敏反應,又叫變態反應。嗬嗬,可不是人們平時常說的“變態”哦。
由此可見,變態反應特指藥物引起機體產生免疫應答導致的反應,有第一到第四類變態反應,通常每一類都有特殊的症狀。症狀可以從皮疹到哮喘,到細胞組織損傷,甚至過敏性休克。都由免疫反應所致,即有B細胞和抗體以及T細胞的參與。
過敏反應和所有其他的副作用通常有以下幾點不同:
1)其他副作用的嚴重程度和藥物劑量成正比,劑量越大,副作用出現可能越大,也越嚴重。過敏反應出現與否和劑量通常無關。
2)其他藥物的副作用可以在藥物進入人體即開始出現,不論是否第一次使用。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如果是第一次使用,從激活人體的免疫係統到出現反應的症狀,通常需要經過一周左右,高峰期是10天左右。如果病人從未用過該藥,使用了1天即產生皮疹之類症狀,通常可以排除是藥物的過敏反應。但是,假如該病人以前用過此藥,雖然以前沒有產生過敏反應,但是可以在第二次使用時立刻出現反應,因為人體可能在第一次使用時已經產生了抗體。在罕見的情況下,病人以前使用過化學結構和本次使用的藥物類似的藥物,以前的藥物引起人體產生的抗體,有可能對這次首度使用的結構接近的藥物產生過敏反應,這種情況偶有發生。
3) 因為是免疫反應,藥物引起過敏反應是,體內可以發現水平增高了的抗體,通常是IgE或IgD。而一般藥物的副作用不會有此類抗體水平的增高。
4)藥物過敏反應常常可以作皮膚試驗來證實。
完全憑記憶隨手寫來,歡迎大家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