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00公裏去上庭
(2015-02-09 1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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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簡單,超速。
去年快聖誕的時候,美元漲的還沒有現在這麽邪乎。於是在一個風和日麗,天高雲淡的日子,從溫哥華南下購物。我正在路上感慨今天的交通太順利了,周圍一輛車都沒有,後麵的一輛警車閃了燈。在路邊停下來,一個帥哥警察笑容可親,態度和藹的遞了一張罰單過來,告訴我當地的限速是60英裏/小時,而我的車速過了80。然後揮揮手,說開車注意安全,就飄然而去。不帶走一絲雲彩。
回來上網查了下,專門有一個網站就是幫助我這種人的。查一下Help!I Got a Ticket。
先確定了申述,法庭給我寄了一張聆訊的單子,確定了上庭的日期。單子上明確說:有三個選擇:
1 沒有違章,和警察當庭對質
2 有違章,申請減免罰款金額
3 有違章,無力償付,申請免除罰款金額。
於是我選擇了2,並言詞懇切,聲情並茂的寫了一封信。大意是當時可能是跟著前麵的車,沒有注意車速,本人信用良好,請減免罰款。信寄了出去,就如同晃晃悠悠秋天飄落的葉子,又如打狗的肉包子,沒收到回執。
到了上庭的日子,開了100公裏來到法庭。人不多,10個左右。有交通事故的,開車沒帶駕照的,違章停車的。一個和氣的白發老頭坐在高高的法官席上,慢條斯理的處理這一個個案子,從容不迫。很快半個鍾頭過去了,就剩下我一個了。
老頭看了看我說,這位gentleman,有什麽事嗎。我說來上庭的,老頭拿了我的罰單看了看說,沒這個案子啊,是不是搞錯了?這樣,你先說哈,看怎麽處理。
大概的過程是這個樣子的,我說,“我誌向高潔,出淤泥而不染,雖然超速,還是有情可原的。”老頭說如果一個屋子的垃圾裝滿了一個袋子,就得用另一個袋子。我恍然大悟:“您是說隻要有足夠情懷,容人律己?”老頭搖搖頭,指著袋子說:“裝,繼續裝。”
我隻能打感情牌,說值此聖誕佳節來臨,是普天同慶,舉世同歡的好日子。請法官大人酌情減免罰款。老頭說看你不易,穿越了100公裏來上庭,就減免1/3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