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常設仲裁法院PCA是不是法院,而是仲裁庭作為一個組織來解決成員國,國際組織或私人團體之間的衝突。不應該與聯合國估計法庭混淆。國際法庭是聯合國的一個分支,而常設仲裁法院PCA不是聯合國機構。
該PCA是一種常設官僚機構,協助解決簽約國家(和類似實體)之間的糾紛,包括政府間組織,甚至引起國際協議的私人派對。這些案件涵蓋了一係列涉及領土和海洋邊界,主權,人權,國際投資,國際和區域貿易的法律問題。
常設仲裁法院(PCA)的“法院“ 名稱不是真正的意義上的國際法院, 而是成員國的協調組織。仲裁員也不稱作為法官,正式稱謂是“成員”。
由於常設仲裁法院PCA不是聯合國機構,所以它的收入來源於仲裁費。仲裁員的收入也同樣來源於仲裁費。
仲裁費中2000歐元是不可退的固定成本費,其餘是根據案件而定,是可以討價還價的。
至2016年在常設仲裁法院(PCA)共有119家簽署國。
美國處心竭慮想遏製中國的崛起,但此次仲裁庭拒絕他們的參與南海仲裁讓美國失去了一次最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