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603)
2015 (255)
2016 (128)
2017 (95)
2018 (70)
2021 (46)
2022 (50)
回首美國聯邦法院係統
聯邦法院由下列組成:
最高級法院;
低級法院:13個上訴法庭;94個聯邦地區法庭,索賠法庭,國際貿易法庭和破產法庭。
對94個法庭判決有異議可以到13個上訴法庭上訴。
這些法庭的判決是聯邦級的,有效性(範圍)是對全聯邦的(全美國的)。所謂的聯邦地區法庭隻是聯邦法院在各地的法庭,不是地方的。
州法院是地方的法院,隻在本州內有效。
對上訴法庭的判決可以要求最高法院Review,但通常最高法院沒有這個義務。
最高法院對聯邦憲法問題有最後裁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