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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道不同不相為謀”

(2014-06-26 16:06:52) 下一個

被過度解讀之“道不同不相為謀”

老幾 2014.6.23

道不同不相為謀,語出《論語·衛靈公》:【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漢語詞典裏麵是這樣解釋的:“走著不同道路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誌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通常人們一有不同意見,就用這句來結束爭議。那麽這是不是孔子的原意?答案:是也不是。這是個被過度解讀的典型例子。

在說這個問題以前,請我們一起看一下什麽《論語·衛靈公》開篇講述的一個故事:衛靈公向孔子請教軍事。孔子回答說:“祭祀禮儀方麵的事情,我還聽說過;用兵打仗的事,從來沒有學過。”第二天,孔子便離開了衛國。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嚐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

孔子是以“仁”為本,反對戰爭這種不仁之舉。所以當衛靈公意欲發起戰爭時,孔子就“道不同不相為謀”,當即離開。這裏的不同,是“仁”與“不仁”的不同,是根本的不同,沒有調和的餘地。

注意《論語》原文中前後三句是: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子曰:“辭,達而已矣。”

這三句人們曆來想當然的分開解說,豈不知說的是同一件事情。孔夫子的意思是:隻有確定君主的誌向是值得尊重的時候,才能食其俸祿;當君主誌向不仁的時候,不能與其共事;辭行時,隻要表明意思就行了(不必廢話)。 

請注意“辭”在這裏是一辭雙關,既當辭行,又當言辭。這是古漢語精妙之處,老子孔子很多地方都用此妙計。今人不諳事理,強拆硬解,非此即彼,其法甚謬。斷句亦同此理。學會《論語》,自然能夠知道如何斷句。此乃“照接證易”第一妙法。 

順便說一下,這章裏麵有這樣一句話:【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麵而已矣。】孔老之異同,至此昭然若揭! 

言歸正傳。孔子有教無類,誨人不倦,斷不會為了意見方法上的不同而主張“道不同不相為謀”。

那麽什麽時候當謀?什麽時候不當謀?很簡單,當仁則謀,不當仁則不謀。一起討論學習,道不同亦可相為謀。

餘者,依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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