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對笛卡爾上帝的反駁
老幾
以前老幾介紹過海德格爾對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批判。那是從being的角度來看,或者用老子的話說,是海德格爾對笛卡爾“有”的批判。同樣或者更加精彩的論戰,則是斯賓諾莎對笛卡爾“無”的批判。
笛卡爾的“無”是上帝,其所有理論和科學推論,都是從上帝這個“無”中生“有”的。人們常說,笛卡爾是現代科學的奠基者;更深入一點說,笛卡爾的上帝是現代一切科學的基礎。而斯賓諾莎對笛卡爾上帝觀的徹底批判,不僅使得上帝與科學和諧起來,更是將中西方的思想連接了起來。(黑格爾說過:“斯賓諾莎是近代哲學的重點,要麽是斯賓諾莎主義,要麽不是哲學”。有時候在想,如果黑格爾能夠像海德格爾一樣,減少一點對中國思想文化的傲慢與偏見,那麽現代思想上的對立和混亂,是不是就會好一點?)
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笛卡爾時期的思想。笛傾心於研究數學和科學,反對神學院的宗教迷信和經院哲學的空談。當時經院哲學崇尚的是信仰主義,先驗主義,和形式主義。笛卡爾提出的理性主義,就是針對信仰主義的;同時期培根提出的經驗主義針對的是先驗主義的。信仰主義把真理的獲得,歸功於上帝的恩典。笛卡爾主張是隻有正確地運用智慧,人類才能發現真理,因此強調方法的重要。
在這之前的經院哲學家認為,“理智中的東西沒有一樣不在感官中”。對此笛卡爾貶之為“鼠目寸光,隻看到可以感覺到的東西,養成一種習慣,完全靠想象力理解問題”,並舉例說“神的觀念和靈魂的觀念是感官中根本沒有的”,這點切中經院派“真理神啟”的觀念,說明他們的感官觀念與對神的信仰自相矛盾。笛卡爾清醒的意識到,即使感官得到看似確切的感覺也是不可靠的,比如“黃疸病人就覺得什麽都是黃的,距離很遠的星星和其他形體在我們眼裏就顯得比實際小很多”。
這樣一來,就提出了一個判斷真假的標準問題,究竟什麽是真實可信的?笛卡爾的回答是,“凡是我們十分清楚,極其分明的理解都是真的”。至於為什麽可以存在有“十分清楚,極其分明的理解”,笛卡爾的回答是來自於“上帝”。
笛卡爾的“上帝”是什麽?按照笛卡爾定義為:“那被我們理解為無上完滿的,不能設想其中包含任何缺陷或完美的限製的本體,稱為上帝。” 笛卡爾在《談談方法》這本共有六部分的書中,第四部分全部用來說明上帝的存在。最後在附錄四中總結了十個公理,從四個方麵來證明上帝的存在。
笛卡兒認為:人們有一個關於上帝的天賦觀念,表象著全知、全能、全善、絕對圓滿、至高無上的上帝本身。這是一個最完全圓滿的觀念,但是它屬於人們,而人類是不完全圓滿的、有缺點的,不可能產生任何比我們自己圓滿的東西。那麽,它隻能來自於一個心外的絕對圓滿的本體,即上帝的賦予,所以上帝必然存在。換句話說,上帝是完美的,而我們是不完美的。我們不完美,所以我們創造不出完美的東西。所以上帝不是我們創造的。既然這個概念存在,又不是我們創造的,那隻能是另外的完美東西創造出來的,那個完美的東西就是真正意義上的上帝了。
笛卡兒這個上帝存在的證明聽起來很有道理,卻似乎並沒有多大的說服力。否則真正的思想家們,一定是信仰上帝的。問題出在哪裏呢?按照斯賓諾莎的說法,問題出在“圓滿”那裏。
斯賓諾莎對“圓滿和不圓滿”進行了分析,認為:計劃做一件事,並且完成,則這個事情可以被稱為圓滿。對於一個從來沒有見過的事,並且也不知道那件事起始的原意,就不能斷言這事是圓滿或不圓滿。
一個人看事情是否圓滿,是看這事符不符合他自己對於那類事物所形成的觀念,與製造者的本意無關。人對於自然和人為的事物,也是習慣於已有的觀念,以這種觀念為事物的模型,來看待自然,相信自然無論創造什麽東西,都是有目的的。所以當人們看見一件自然事物,不完全符合他們對於那類事物所構成的型式,便以為自然本身有了缺陷或過失,致使得那物不圓滿或未完成。
斯賓諾莎因此得出推論: 應用“圓滿和不圓滿”等概念於自然事物的習慣,乃起於人們的成見,而不是基於對於自然事物的真知。斯賓諾莎進而認為:自然的運動並不依照目的,因為那個永恒無限的本質即我們所稱為神或自然,它的動作都是基於它所賴以存在的必然性;…正如神的存在皆基於同樣的自然的必然性。所以神或自然所以動作的原因或根據和它所以存在的原因或根據是一樣的。既然神不為目的而存在,所以神也不為目的而動作。神的存在既然不依據計劃或目的,所以神的動作也不依據計劃或目的。因此所謂目的因不是別的,乃即是人的意欲,就意欲被認為是支配事物的原則或原因而言。譬如,當我們說供人居住是這一所房子或那一所房子的目的因,我們的意思隻是說,因為一個人想象著家庭生活的舒適和便利,有了建築一所房子的欲望罷了。所以就造一所房子來居住之被認作目的因而言,隻是一個特殊的欲望,這個欲望實際上是建築房子的致動因,至於這個致動因之所以被認作第一因,乃由於人們通常總是不知道他們的欲望的原因。因為,人們雖然意識到他們的行為和欲望,但是卻不知道決定他們去追求某種東西的原因。
斯賓諾莎的結論是:所以圓滿和不圓滿其實隻是思想的樣式,這就是說,隻是我們習於將同種的或同類的個體事物,彼此加以比較,而形成的概念。同樣道理,善惡兩個名詞,並不表示事物本身的積極性質,亦不過是思想的樣式,或者是我們比較事物而形成的概念罷了。因為同一事物可以同時既善又惡,或不善不惡。譬如,音樂對於愁悶的人是善,對於哀痛的人是惡,而對於耳聾的人則不善不惡。
概括起來說,所謂的“美善,完美,圓滿,缺陷”不過是人們根據自己的意願而人為形成的,並不是確切無疑的獨立存在。人們頭腦中因此而形成的完美化身的“上帝”“神”,也是大有問題的。總之,上帝是完全按照自己本來麵目自然而然的,跟人類的完美圓滿無關。這就是斯賓諾莎的答案。支撐笛卡爾科學大廈的上帝,就這樣在斯賓諾莎的自然神麵前還原給自然了。
不要胡亂用老子的哲學解讀西方人的幻覺,兩者風馬牛不相及。老子的“無”指的是“無為”。你要是有一點小學生的智商,真的像霍金一樣相信萬物世界無中生有?!
我去過山西,那裏的人叫誰都是老幾:這個老幾,那個老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