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政府工作報告寫道:
本市政府撥款 $450,000 為本市 1,300 個被驅逐家庭的提供法律服務,從而節省了 大約 $700,000 的臨時庇護費用。。。。
這就是為什麽市政府要給律師事務所撥款的原因。
什麽是地主的最大威脅? 不是政府,不是律師,而是競爭。多贏幾個官司,多輸幾個官司,地主的回報,都會從市場中重新得到修正和補充。收租難,對方律師不講理,,,增加的隻是做地主的難度,但是反而讓做地主的人少,可出租的房子少,更進一步造成能堅持下去,並擅於做地主的地主暴利。地主業越難,地主的利潤就越大,所以這隻是地主的一個鍛煉,篩選過程而已。
如果你說的,那30萬,不是給律師去維權,而是去建廉租房,那才是對地主的真正威脅。律師多不是壞事。壞事是廉租房太多。
租控也好,給律師錢為租客打官司也好,各種苛捐雜稅,懲罰地主也好,,,所有偏離自由市場經濟的調控,都是損害社會整體利益的,作為地主,不能決定這些政策,隻能通過自己的洞察,預見,和把握,把損害轉嫁到其他方麵。無疑,這些調控的真正受害者,更是窮困的租客,也許他們能僥幸贏幾次官司,但最終逃不出昂貴的房租和糟糕的居住環境。至於律師和市政府,他們總是贏家,就讓他們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