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來說說這個陪審團製度。有比俺懂得多的,還希望不吝賜教。嗬嗬
(2013-05-05 10:01:02)
下一個
按理說,你有法官,有起訴的,有原告,被告,這時候法官由於是專業人士,而且和原被告沒有任何交集,所以會是最專業和disinterested的。那陪審團不是多此一舉?而且陪審團基本是普通人,這樣做肯定會比單單就是法官引進更多的human bias。
俺的理解是,無論證據多充分,都有個human judgement在裏麵。俺覺得陪審團就是是為了引入人的因素,就是要體現普通人的意見也算數,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的一種體現。而且這樣的審判會讓大家服氣。這就是為什麽,雖然納粹戰犯基本是惡貫滿盈,還要公審,而且戰犯還要有自己的辯護律師,還要有陪審團。
舉另外的一個例子,美國每個學校,公司,政府的倫理委員會(涉及動物或者人體實驗)必須至少有一個非專業人士。有的時候,實驗會被這個人否決,理由就是在非專業的普通人眼裏,這個太殘酷,危害太大等等。要是按很多老中的意思,“你Y的懂個球啊,大學還沒畢業呢”。嗬嗬嗬。
當然,被告也有自己的rights,可以要求解陪審團等等。當然了,有同學又說了,“你Y的太浪費錢”,或者是 “又便宜吸血的律師了”。對於這個,俺的理解是,任何事都有代價,公平,正義都不是輕鬆得來的。可能有的時候,代價太大,選擇了放棄。但是一旦積累到一定的能量,人們會不顧一切的行動起來,到了那個時候,沒人會在乎花多少錢。這就是這個係統的優點,要是沒有,嗬嗬,就是革命了,那個對社會的破壞是無法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