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進出口貿易怎樣操作
(2007-05-30 16: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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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對外貿易法》。新的外貿法將從今年7月1號起施行,它在外貿經營者的範圍上作了重大修改,大大降低了外貿經營權的門檻。規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登記後,可以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貿易。這意味著7月1號以後,普通百姓將可以個人身份,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
記者張樺:今天人大審議通過了外貿法的修訂案,這是對十年前製定的外貿法進行的一次重大修改。這次的外貿法修訂案除了根據入世以後的新要求對外貿調查、外貿救濟及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製定了一些具體規定,最引人注目的還是對外貿經營資格的進一步擴大,其中包括賦予自然人外貿經營資格。
商務部副部長於廣洲:願意參加到貿易這個行業裏來,我們也要給他開方便之門。
根據2004年版的外貿法,今後個人和法人、其它組織一樣,都可以依法從事對外貿易。這是中國在25年時間中逐步放開外貿經營體製所邁出的一大步,也可以說是把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經營資格的門檻完全取消。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尚明:我們可以講,人的權利,作為他的一種權利來講,他從事外貿,這應該是一種當然的權利。但是由於經濟發展進程的不同,那麽在我們國家的發展過程中,出於防範外貿風險,出於維護貿易秩序的需要,所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們賦予了外貿經營權,並且裏頭要規定一定的資格。
商務部官員認為,個人經營外貿的條件現在已經基本成熟,但新版外貿法並不意味著任何個人可以不受限製地從事進出口貿易。事實上,經營外貿仍然需要通過一係列的法定程序,包括到外經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備案、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以及到海關和銀行完善相關手續等等。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尚明:不是任何一個自然人,就沒有任何限製了,我帶來東西拿到國內就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