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做的美國安葬文化後,我想也可以再更深入的聊美國安葬文化裏另一個層麵。
美國墓地之所以購買者有永久權,是因為美國的墓地一旦被政府劃歸為墓地後,是不可以被其他任何用途征用,所以就是一個永久權存在。
在美國墓地文化也是有階級性的。富人能夠選擇花10000-25000元將自己的遺體做成“生命寶石”,或花2900-25000美元購買一棵樹的使用權,僅供自己骨灰的拋灑,而窮人的遺體隻能埋進叢葬地,或是無人認領。
在美國如果無家可歸或無親屬,政府支付最基本的火化費用大概是 1000左右,然後存放一個公共領域。
《紐約時報》報道了一個名叫喬治·貝爾的昆斯區男子,他孤身一人去世,沒有留下遺囑。他被火化後葬在新澤西州的一個廉價墓地裏。也有貧窮的窮人美國中逝世家人的骨灰撒入密西西比河。
上一期聊到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選擇火葬,其中最大的原因是美國這幾年棺木價格飆升,也讓許多人買不起。
美國新奧爾良有一所豪華墓地,如今也成了觀光景點。這種豪華墓地喝中國南方大富豪的墓園很相似,誇張而富有。
死亡在中國是一個比較禁忌的話題,傳統文化重生輕死、惜生諱死,以至於許多人麵對親人離世時,常常感到迷茫、無助。
美國人對待死亡的態度因人而異,但整體上可以說是比較開放和尊重的。在美國社會中,死亡被視為自然生命周期的一部分,人們通常會接受並尊重死亡的存在。
另一方麵,美國人也越來越重視生前規劃和醫療護理指示,以確保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能夠得到尊重和合適的醫療護理。總的來說,美國人對待死亡的態度是尊重和開放的,他們努力讓死亡成為一個能夠被接受和處理的自然過程。
在死亡後,如何處理遺體以及允許哀悼者如何紀念或對待死者,往往體現了一個社會在階級、性別、年齡、宗教、種族和信仰方麵存在的所有不平等。美國窮人沒有“權利”獲得公共資助的葬禮一樣,死者之間的不平等甚至比生者之間更大。美國並不是唯一出現這種情況的國家,但考慮到美國在經濟指標上是多麽富裕,這種現象尤其引人注目。
從哲學上說,人生而平等,死亦平等,但在人類社會中,死後的葬禮是不平等的。
富人與死亡有關的一切(包括遺體處理方式、葬禮儀式、紀念品)一方麵在階級上彰顯特權者與窮人的差異,另一方麵又在消費上證明著每個人的獨特性。但窮人在死亡麵前沒有擁有追求“獨特性”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