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智被救回來後,老張一顆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但轉念一想,不行!這事兒不能就這麽算了!必須要把那兩個臭小子繩之以法!
於是,他大清早就跑到派出所,要求警察一定要嚴懲綁匪。警察小王安慰道:“張大爺,您放心,我們已經立案,今天先給小智錄個口供,把事情經過詳細記錄下來。”
小智站在審訊室裏,語氣清晰:“昨天上午,我在菜市場買菜,兩位陌生男子對我謊稱張建國讓我去參加宴會,將我帶上一輛白色麵包車。途中,我的手機被他們奪走,雙手也被繩索捆綁。隨後,我被帶到一間公寓……”
警察小王一邊記錄,一邊點頭:“嗯……這確實符合綁架的特征。”
錄完口供,警察又問老張:“張大爺,您那天接到的勒索電話,我們也需要記錄。”
老張馬上拍著大腿說:“當然!他們明明開口要二十萬贖金,這不是綁架是什麽?”
警察認真地點頭,把所有信息都記錄下來,並將案件提交法院審理。
幾天後,法院開庭。
老張穿了一身正裝,精神抖擻地坐在原告席上,一副“誓要討回公道”的架勢。被告席上,兩個年輕人倒是悠哉悠哉,似乎一點都不擔心。
法官清了清嗓子:“本案涉及機器人‘小智’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核心爭議在於——這是一樁綁架案,還是一起財產盜竊案?”
警察提供了調查報告,並播放了小智的證詞。就在眾人以為案子會順利推進時,被告律師站起來,說道:“法官大人,我方提出異議。”
法官皺眉:“請講。”
律師微微一笑:“根據法律規定,證人必須是人類,而小智是一台機器人。機器人沒有法律上的主體地位,所以她的證詞無效。”
此言一出,全場一片嘩然。
老張拍著桌子怒道:“啥?小智說的這麽清楚,怎麽就無效了?”
律師聳聳肩:“張大爺,法律就是法律。機器人不會撒謊,但也不能發誓承擔法律責任。既然她沒有法律責任能力,她的證詞當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
法官皺起眉頭,顯然也對這一問題感到棘手。
老張深吸一口氣,冷靜了一下後,站起來說道:“法官大人,如果小智的證詞不算數,那我能不能請一位證人?”
“可以。”
“我要請老楊作證!”
法官點頭:“準許。”
老楊很快被叫到法庭上,站在證人席上,他清了清嗓子,說道:“我是張建國的朋友,案發當天,老張來找我寫尋人啟事,懸賞了5000元。後來,他又跑來借了10萬塊錢,說是要去救小智!”
法官問:“你當時有詢問老張,為什麽要借錢嗎?”
“當然問了!”老楊提高聲音,“老張當時急得不行,說是有人打電話勒索20萬,不交錢就把小智拆了賣廢鐵。老張雖然嘴上老說‘小智就是個機器’,但實際上他對小智當家人一樣。那天他來找我借錢時,臉都嚇白了,腿還在發抖!”
“這說明什麽?”被告律師不服氣地站起來。
“說明啥?說明小智根本不可能是‘自願’跟這倆小子走的!”老楊理直氣壯,“她要是自願走的,老張幹嘛要花5000塊貼尋人啟事,又借10萬塊救她?”
律師張了張嘴,一時間無言以對。
就在這時,警察拿出了一份新的證據:“法官大人,我們在嫌疑人身上找到了小智的手機,並調取了通話記錄。”
法官接過記錄一看,發現裏麵竟然有那通勒索電話的錄音!
錄音裏,一個男人的聲音清晰地說道:“拿20萬來換你的機器人,不然我們就把她拆了賣廢鐵。”
全場嘩然!
法官敲了敲法槌:“證據確鑿!雖然小智的證詞無法作為直接證據,但結合勒索電話、手機奪取記錄,以及目擊證人證詞,可以認定兩名嫌疑人確實對機器人小智實施了非法控製,並試圖勒索錢財。”
最終,法官宣布:“根據現行法律,兩名被告雖不構成綁架罪,但根據盜竊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老張一聽,長舒了一口氣,終於讓這兩個臭小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庭審結束後,老張走出法院,感慨地歎了口氣:“小智這回算是有驚無險,可以後呢?要是再發生類似的事,機器人該怎麽保護自己?”
旁邊的記者立刻圍上來:“張先生,您覺得機器人是否應該享有更多法律保護?”
老張點點頭:“當然!小智雖然是機器人,但她比很多人都可靠、善良,也有獨立的思考能力。她是我的家人,而不是一件可以隨便偷走的東西!”
網上對此事的討論越來越多,有人支持給機器人賦予更多法律地位,也有人認為這樣會帶來更多法律爭議。無論如何,這起案件已經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或許,它真的會推動新的法律改革……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第二回 生日驚喜竟出妖,主人暴怒討公道
第三回 特殊禮物非胡鬧,尋求新招來盡孝
第四回 驚見亡妻回到家,老漢魂飛幾欲趴
第五回 智能下廚顯手藝,主人見菜思忘妻
第六回 小智對弈用機巧,老張沉吟解殘局
第七回 白日歡笑夜難眠,夢裏重逢舊人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