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城裏看到一篇有關車禍的博文,博主家人沒大礙很值得慶幸。
作者的先生可能驚嚇過度忘事,畢竟是2次車禍,保險不是啥事,租車的時候應該包了。
人沒事比啥都重要。
https://bbs.wenxuecity.com/znjy/7131942.html
從文章內的圖片看,她家的車尾被撞成那樣,衝擊力比較大,開車的那個“白老太”應該有傷,文章沒提及老人的生命安危,傷的重不重?沒人知道。
作者一直責怪白老太撒謊,因為娃爸說應急燈開著,白老太照樣從後麵衝上來;其二,警察聽信白老太一口之言,說是娃爸的錯,沒有開應急燈;這裏有個邏輯上的錯誤:一般來說,追尾撞車,一般是追尾車的錯,警察聽信一麵之言在現場看到了應急燈開著,卻隻聽信老太之言,夥同白老太一起撒謊做假證,果真如此,這警察是要吃大官司的;那唯一的說法是:娃爸說車停了我開了應急燈的,但白老太撞上了後應急燈被她撞壞了不閃了,這個這個......,人家是幹交通警察的,那些建議她打官司的,有沒有要她把車子送去中國人的檢修店,假證急閃燈被撞壞了?因為去了法庭,法官不會信“hearsay”,要知道,美國加拿大的警察和國內的不一樣,這裏的隻執法,最後決定判決權是法官,請個口才特別好的律師可以推翻發生的一切,解除他的罰單,當然第一條警察的重罪就是:執法犯法,看著看著的急閃燈說沒有開,要警察局給娃爸賠個幾百萬都沒問題,精神損傷蒙冤,你不是在美國嗎?這種氣用不著受。
其三:娃爸在汽車自動減速2次熄火後為啥不慢慢開到一邊停下來,還一再在高速上往前開,哪怕隻有短短的幾分鍾都加油站?為啥從單向車道進入高速入口前不停下來看看?路邊沒有任何可以停留的空曠地?沒有路燈?3台手機都沒有電燈?其四:娃爸有沒有在第一次汽車自動減速熄火後在高速時一直打應急燈,在高速上慢速開車跟在暴雨天開車一樣,打應急燈是常識,不打也容易被撞尾;其五:這個在法庭上一定是被問道:第一樁事故是怎麽發生的,車子那些地方壞了,有可能車子會送去屍檢;其六:娃爸絕對疲勞駕駛,一個疲勞駕駛又出過一次車禍在封閉高速上車子自動熄火2次,還不肯定是否打了應急燈的人,就因為被追尾的是個年紀大的人,一口斷定是白老太的錯?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
退一萬步說,停車在漆黑的路上,就算打了應急燈,能保證不會被人撞?文中說,車停後有幾輛車從左道過了,隻有白老太衝到她家的車,我比警察更疑惑的是:坐乘客座位的女兒怎麽看其他車那麽仔細,知道那些車是從後麵道換避開,而隻有白老太直衝上前,她不看手機不看前麵不睡覺(玩了一天通宵駕駛),卻轉過頭從後麵的車窗看後麵的車?車禍就是在爸爸說完:"dangerous, come out of the car now" 後短短的一兩分鍾內發生的。
下麵這段是從文章裏剪貼的,不是造謠,從車停到發生事故,不到短短的1-2分鍾,別說是老太,請問如果你不是特別有開車經驗的司機,你能不撞上去嗎?那些在作者文章後麵留言指責白老太的人,假如在當時的高速上,你的左道有幾輛車跟你並行,你肯定你能避開?
停在81 SOUTH MILE,這條公路是四個車道,當中有石頭矮牆分開。兩個車道是開這個方向,另外兩個車道開對方向的車。這個地方沒有SHOULDER LANE,就是那種應急停車道。應急停車道沒有,隻有路邊圍欄之類。他隻有把車停在靠近路邊圍欄的那個車道(右車道)。
同時回頭對娃說,DANGEROUS, COME OUT THE CAR NOW。 娃看見司機一邊的窗戶外,有接連幾輛車從相鄰的車道上PASS,根據娃爸說,他當時按了緊急燈,警示後麵的車,要繞道。後麵幾輛車都繞道過去了,隻有最後的一輛車,上麵有個白老太太,車禍報告上說她是1945年出生。她沒有減速,也不繞道,直直撞過來。把我們的後車廂全麵撞變形。後車廂裏麵塞了幾個衣服大包,和紙箱燈具,沒有撞到後座椅。從說DANGEROUS, 到被撞到,隻有短短一兩分鍾,根本來不及逃出車廂。娃爸和娃們全部都在車子裏,受到了所有的撞擊力。女兒說,感覺車快要翻了。
高速上幾輛幾十輛上百輛車連環撞的事故少嗎?難道所有撞上去的都是幾十歲的老人?
3天前我在QEW就遇到一次車禍,5輛車連環撞,因為經常在高速上開車,車禍實在見到太多太多,最多的見過十幾輛車連撞。
http://toronto.ctvnews.ca/driver-seriously-injured-in-multi-vehicle-collision-on-qew-1.7083134
被追尾的車禍我自己在高速上碰到過,白天在 400 Barrie 以北一段下坡路,遠遠的我看到前麵的車都停了,於是我也跟著停了下來,尾鏡裏看到一輛SUV,估摸速度,心想,完了,她要撞到我了,我死死的踩著刹車,緊緊的靠著椅子(LD躺在乘客椅睡呢),然後“咣”的一聲,我的車往前移了一點(還好,我與前麵的奔馳保留了半個車的距離,否則撞上去,我得賠);LD下去看了一下,車尾蓋被撞開撞彎,拍了照片,找那女的要了駕照和保險資料拍照存底,也沒打電話找警察(LD說不想堵塞高速交通,因為沒人受傷),後來我們在高速路口出來,找到高速警察局,當班的警察看了車後告訴LD應該叫警察的,因為他估摸車損壞超過2千。後來車子送去維修,保險都是對方公司出(這些都是我的保險公司與之交涉的)。
我有2個同事都有這樣被追的經曆,都是白天,都跟我一樣是停車後被人追尾的,她們沒我幸運,一個有點小傷,另一個有頸椎錯位,休了一年,2年後她自己出了車禍,好像撞到樹,車翻了,今年還做過一次脊椎手術,撞她們的不是老人。
如果經常開車在高速,大家都知道,有多少人開車的時候在看手機,發短信,低頭的時間大於抬頭的時間,有多少人開車根本不守規則,比如:超速換道,超速開車,極低速開中間道;假如發文作者的車被年輕人中年人撞到,被中國人黑人印度裔撞到,理由是啥呢?
美加開車應該沒有年齡歧視的,我婆婆開車到92歲,幾個同事的爸爸媽媽婆婆公公也是開車到近90歲,Mississauga 的前市長一直幹到94歲才從市長職位上退休,也是自己開車,而且下班後去打冰球;這裏開車也沒有生理歧視,在停車場是不是經常看到走路顫顫巍巍的拄著拐杖的老人走到司機位?剛來多倫多時,我曾照顧過一個車禍後康複的中年人,他不能自己吃飯不能自己起床不能自己上廁所,在床上躺著的他看起來就像一個癱瘓的老人,但每天護工給他清洗起床放入電動輪椅後,他自己能上下電梯,出門逛街,他能自己開車去商場,因為他的車子配備有能在電動輪椅控製的開門關門和梯子,他的電動輪椅停在方向盤前,他用一個很大的控製器用手掌轉著開車!為啥知道,因為他顯示給我看,還要帶我去逛商店,我哪敢坐他的車啊,20多年前的事,仍然曆曆在目。為啥記得這個人這麽清楚?哈哈,特別是他做過的一件事,前後巨顛覆我的認知,典型的2麵人,某日他收到警察局打來的公益捐款電話,電話裏他一個勁的讚揚警察工作如何好他一定捐,讓人家寄信,第二次我去照顧他的時候,信到了,他這麽對我說的:throw it into garbage.
也許62歲的我雖然自不認老卻開始了老年認知的概念,在文城看到過很多人說80歲以後老年人不應該開車,我想問,那些想要長壽超過80歲的文城人,假如你到了80歲,你會放棄你的駕照嗎?假如到了80歲,你的人生就該終止了嗎?假如到了80歲,你就該白天黑夜的呆在家裏等死嗎?到了80歲,你就要兒女全職照顧你嗎?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還過多少年是你80歲的生日?
如果80歲的人生必須有條條框框,政府交通部門讓你每2年做一次測試還不夠,那麽,西方國家是不是該取消所有的車展?因為如果你去看過車展,你會發現那裏很多參展的車主都是老年人(尤其是老白男老白女),假如人生到了80歲就該全休,那文城那麽努力的工作賺錢60歲不退休幹嘛?那麽注重養生幹嘛?早點退休玩世界啊,你還能活多少年,我想很多在文城玩了十多年的人都在走人生的後半場,那些支持美國應該像國內一樣,過了70歲就不應該開車的,你和你老公還有幾年就到70歲了?等你到了70歲,千萬不要開車,假如你開車,假如年輕人給你臉色,千萬不要到城裏來吐槽,有苦往肚子裏吞啊,網絡是有記性的。
也許我在醫院做的時間太長,看到的老人太多,好多90多歲的老人看著很年輕,很多80來歲的老年人都是自己住獨立屋,開車購物啥都自己做,我希望能健健康康的活到至少85歲,我希望一輩子不要依靠他人照顧,我希望我能保留駕照到我的身體和頭腦不容許我再開車的那一天。
這城裏我佩服hhhh姐和姐夫這麽活躍的老人,70多了,上山打獵下海抓鱉,4姐種地遊泳,姐夫滑雪釣魚,每次出去都開車幾個小時,照文城不少人的說法,他們就是不應該出門的那種,對吧?記得4姐出過一次大車禍呢,好像還出過一次笑話,車庫門沒開就倒車撞到自家門了,照城裏人的看法,她是不是也老的不該開車了,而實際情況是:她比很多40多50多60多的人要健康活躍清晰很多!
94歲從Mississauga 市長位置退休下來的Hazel。
咱們把換位思考一下,假如是老太停在那裏,車頭還被死牛已經撞壞過,作者的老公沒法急停車或變道撞上了,她會怎麽說“那個白老太這麽大年紀了還在外麵開啥高速?瞧,她都已經出過車禍了,車頭撞壞了,還隱瞞不報,說不定那些血是人血呢,說不定她撞死了人呢?還撒謊說開了應急燈,根本就是頭昏眼花的老得不行”。
再假如,那些跟在後麵為文作者辯論的人,是你跟在後麵,沒法變道撞了,你跟誰說理去?哪些要作者去法庭的人,知道娃爸疲勞駕駛,已經出過一次車禍,應急燈有可能沒開(如果開了那些警察就是在說慌,睜眼說瞎話的警察在美國多嗎?,作者的女兒拍的照片沒有顯示應急燈閃嗎?),假如你是追尾的,你會怎麽做?
再8掛一下,還是從文章作者的文中摘來的:
他昨天天黑開到賓州MILFORD小鎮,在黑漆的公路上突然看見一隻倒在地上不動的大動物,形狀很大,象牛或者鹿一樣大,一動不動,橫躺在公路上。他當時不想繞過去。因為旁邊是對向開車的車道。沒有路燈,他感覺牛已經死了,就直接從牛上碾壓過去。壓過去後,他在車上沒有感覺,但是擔心車子會有弄壞,但是黑漆漆的路,他停車也看不見車前板子,也不敢停車,直接想開到有路燈的地方下車看。一路開了十多分鍾,都沒有路燈。一直靠近到81 SOUTH MILE, 這裏離開停車加油站隻有一兩分鍾,是個高速公路的出口或者入口處。過了路口,就有加油站。突然車自己減速,開不動了,拋錨在高速公路上。他又一次打火,車開出了一小段路,再次熄火,自己減速,直到開不動拋錨。
我隻能說:哇噢.......
那是隻牛嗎?是隻死了的牛嗎?你敢斷定那不是在路上休息的動物?你敢斷定那不是昏倒或死在路上的行人?
開玩笑啦,基本肯定那是動物,憑據,他的車開過去十幾分鍾後壞了拋錨了;假如是人,車不會壞的,最壞就是把人壓死而已;假如那是一條牛,牛倒下後形成的高度是多少?平時你開著一條小轎車,敢從根本沒有倒下的牛高的的街邊路基上開上去嗎?敢從路這邊越過路基開到路那邊嗎?假如你敢,試試看,你的車底會不會被刮到?
司機為啥不繞過他判斷“死”了的牛從雙向道的另一半開,開單向道超車也不是難事,何況是淩晨路上人不多;照說文中描述,路上漆黑一片,沒有路燈,對麵來車很容易看見和判斷,假如對方有車來,你停下來等對方沒車來了再繞過去,而不是從一尺多高的“死牛”身上開過去,這應該是每個會開車的人的做法。
我的理解是:娃爸根本沒看到遠處的動物,即使開了大燈,因為路上漆黑一片,等看到的時候已經太晚,停不下來,直接衝了過去,萬幸,沒有翻車。作者為啥不責怪老公不轉道呢,那可是沒有中間圍欄的雙向車道,娃爸完全可以也應該繞過死牛的而不是從死牛身上開過去的,就因為怕對方有來車,漆黑的淩晨鄉間馬路,能有多少車?
(我LD的2個小弟都喜歡晚上開車,他自己年輕的時候也喜歡晚上開,人少不堵車嘛。從渥太華和多倫多去莎市有很長的單向道,碰到動物很常見,所以在郊外高速,動物引起的車禍也很常見,經常車毀人亡;小弟碰到過一次,他說那頭麋鹿可能已經被人傷過,但他還是撞到了,車翻了全部報廢,他自己斷了幾根骨頭)。
車子從死牛身上高速撞爬過去後壞了,勉強開了十多分鍾,減速停了2次,這其中從單向路開上高速沒有停下來檢查車子的損壞程度,他不熟悉車是肯定的,高速上誰敢把幾次熄火過的壞車開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誰不會在高速上熄火2次慢速行駛不開應急燈?
從頭到底,都不是娃爸的開車技術和責任,就是半夜裏黑漆的馬路上,出現一頭死牛,把底盤車件撞壞了。然後一路開到離開加油站2分鍾的地方,突然拋錨。淩晨有許多車能夠BYPASS,偏一個快80歲的老太太淩晨上高速,老年人開車,腦子反應慢,直接撞尾巴。賴說娃爸沒有開警示燈。天黑的減速燈也能看出前麵車在減速,她害怕撒個謊,警察幫她,判決娃爸全責。娃爸KNOCKED OUT,連話也說不利索。根本沒法當麵反駁。
如此思維,除了佩服還是佩服!還有很多留言的人,俺也佩服!
不需要邏輯,一步肯定娃爸的開車技術和責任,高明,發去車壇看看啊,技術高嗎?
俺得佩服這種正反都是我有理,贏贏就是我贏2次的雄辯能力,還有那種別人都死光都沒有關係隻有不是我家的人就行的心態;事不在己高高掛起,但假如反過來,傷到的是你,別人不停下來幫忙或問長問短,那就是歧視,那就是冷漠。
請問:假如你自己眼裏根本沒有別人的死活,幹嘛要求別人對你施善?
國內有碰瓷後法律不公的事,美加有 Good Samiritan Law 保護救人的人。
為啥,很多人會勸新來的國人遠離中文圈?
菲兒,前幾天我回複你的悄悄話裏說啥來著,俺說的對不對?
獻給那些說年紀大了不應該開車外出,還有那些想回國養老的男女中老年。
美好的生活從這裏開始,廣闊的土地大有你們的作為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