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快到了,我又開始發愁要買什麽禮物了;還有更麻煩的事,要決定買多少。記得太太剛來美國時並不在意什麽情人節。那時我倆都在中餐館打工,隻知道這一天最忙,累得腰酸背疼,從未意識到我們夫妻也算是情人。後來生活穩定些了,太太工打得少了,有時間胡思亂想了,就開始抱怨我情人節時“沒有任何表示”;於是乎,我隻好買張卡,胡亂寫些抄來的甜言蜜語來搪塞一下。
好景不長。兩年以後,太太開始不滿意了,嫌我光送卡,不夠浪漫。我隻好咬咬牙,狠了狠心,等到情人節下午鮮花最便宜的時候到沃爾瑪去買一支$1.99玫瑰。這樣又糊弄了幾年,
情人節又到了,女兒也兩歲多了,我腦子一熱把孩子的名字加在了賀卡上,反正也不多花錢。本來是好心,沒想到卻惹了麻煩。太太讀了我卡上的陳詞濫調,又瞥了一眼那亙古不變,一枝獨秀的玫瑰,沒好氣地問:“花哪? ” 我趕忙獻上,“在這兒呀,Sweet Heart。” 太太故作驚訝,挖苦地說:“嗷,是倆人一枝啊!一人才0.5呀,難怪我不找不著花呐,原來它都覺著太寒酸了,自己躲到到小數點後邊兒去了。”
這不,剛剛放下電話,接到太太“聖旨",嫌我小氣,嚴令禁止我今天再去買花。她已為我準備一大把塑料花,說夠我“這輩子情人節獻花用了”.我記得太太說過“不在乎買什麽,買多少,重要的是要有那份心”,我做得沒錯啊?真是千古其冤呢!
僅以此文獻給我的“難友”們。
老城
草於 二0一0年二月十二日情人節前
* 領導已審閱,不怕網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