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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最後遺言曝光

(2014-09-23 11:16:10) 下一個
毛澤東自述
 
李平在《自殺前夕的共和國第一夫人》一文中,談到在林彪事件後,江青在中南海遊泳池跟毛澤東有一次對白。在講誰來當“接班人”時,毛澤東有一段十分“精彩”的內心自白。他說:“我們這個黨,是藏龍臥虎之處。要在這個黨裏站得住腳,要靠資曆和權力,還要靠手段和藝術。我從來是把政治鬥爭藝術化了的。如果什麽事情都讓人摸透了,你就會輸的。那還有屁的政治。你們根本沒有體會到,我實際上是在鋼絲繩上跳舞哪,一人耍把戲,千千萬萬的人欣賞,稍有破綻,就會滿盤皆輸。不錯林彪死了,誰也不敢說就不會再出一個林彪。……” “如果什麽事情都讓人摸透了,你就會輸的。那還有屁的政治。”這是一句私房話、悄悄話,是擺不到桌麵上的話,但卻是一句“大實話”,是毛澤東一生處世哲學的高度概括(總結)。他在黨內鬥爭中基本上就是采取這一策略的。毛澤東這一套“處世哲學”,說白了,就是搞“陰謀詭計”。一個在政治上搞“光明正大”的人,胸懷坦蕩,就根本不需要搞什麽“讓人摸不透”的名堂。更不存在什麽“輸不輸”的問題。可是在公開場合,毛澤東又是另一副嘴臉,說什麽:“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要團結,不要搞分裂。”由此可以看出:毛澤東是典型的“兩麵人”!
 
三個附件
附1:毛澤東最後遺言曝光
張玉鳳、汪東興交出私藏三十年的絕密檔案 這是一份極其珍貴的史料,摘自去年九月出版的《爭鳴》雜誌。張玉鳳等所私藏三十年的絕密檔案,是在黨中央采取果斷措施後於去年七月才搞到的。當然,這種絕密材料,在國內是不可能再泄露出來的。《爭鳴》雜誌在兩個月後就將這份絕密檔案公之於眾,讓世人及時知道內幕真相,真是難能可貴!這是在當今信息社會時代,才能辦到的。由於所涉及的問題至關重大,又無法進一步核實。從所述的情節看,這
一史料是可信的。盡管如此,這裏隻做轉錄,不加評議,僅供參考。
全文如下:
政治局派人突擊查訪汪東興、張玉鳳 毛澤東晚年檔案九十三份不翼而飛:今春(注:指2005年,下同)三月,1993年刑滿釋放的毛遠新被借調到中央檔案局,參與整理毛澤東晚年檔案資料。毛遠新在整理期間,發現有關毛澤東晚年的重要講話、指示等檔案資料殘缺的問題,向
中央提出。經三個多月整理,證實毛澤東晚年檔案遺失了九十三份。
今年7月16日,在中央派行動組突擊“查訪”下,汪東興和張玉鳳交出了私藏的毛澤東臨終前的二十二份檔案材料。張玉鳳收藏的十九份檔案,記載著毛澤東為身後人事安排的談話和指示。中紀委、中組部曾找了當時能接觸到這些檔案的汪東興、華國鋒、張玉鳳及李納多次,但都以“對情況不了解”或“已上交”為由,予以拒絕了。中央的“七·一六”行動:經中央政治局批準,由中紀委、中組部、中央警衛局派人在7月16日晚,分成三組,對汪東興、張玉鳳、李納三家住宅,采取了突擊性查訪,責令這三人立即交出私藏的中央檔案。
汪東興交出涉及其自身的三份檔案材料 毛澤東對毛遠新、張玉鳳三次談話中,說汪東興是“魏延式的管家”、“野心不小”,“不宜留在核心層”等。
 
(據張玉鳳說:“在‘四人幫’被捕後的第二天晚上,華國鋒、汪東興召見我,說:‘主席生前是最信任你的,他的有關講話、指示的檔案交你保管,要以生命來保管好。沒有我和東興同意,不能動。’汪東興提出要審查一下檔案有否外泄,有否缺少。我把檔案資料給了汪東興二十二份。過了一周,汪退還給我十九份。他說:‘另三份,中央政治局要用來調研’。大約過了二周,我問汪:‘什麽時候交回那三份檔案?’汪答:‘已交給華主席,你不要過問。並要我思想有過準備,交代和四人幫、毛遠新等人的關係。’”)
 
張玉鳳交出十九件毛檔案材料 毛預言死後一年內會有政變
張玉鳳所收藏的十九份檔案,記載著毛澤東從1975年12月以來,為身後人事安排、權力分配,焦慮重重,可以看到毛澤東對誰都不信任,處於舉棋不定的狀態。以下是部分檔案的摘要:
1975年12月16日,毛澤東對毛遠新、張玉風說:“我走後,不用一年,會有政局翻天覆地。……結果無非三種:走資派重新上台;右派勢力翻天;軍事政變,內戰展開,一打,十年八年不會有結果。”
1975年12月25日,毛澤東對毛遠新、張玉鳳說:“我還沒有走,已有多個派要搶班奪權。主席一職,總會爭的、鬧的,互不買賬的,曆來如此。我走前開個黨組織會議,人選要定下。登奎就是好人才。”
1976年2月25日,毛澤東對毛遠新、汪東興、張玉鳳說“……接班人選搞不好,會有內戰,搞不好有反複。我看紀登奎、華國鋒、江青,還有毛遠新,都能做。但很難做好。”
1976年4月12日,毛澤東對毛遠新、張玉鳳說:“國鋒不是黨主席的材,他軟弱,怕事,對黨很忠誠。江青做主席,老的不會服。她得罪人不少,也過於自負。要問一問軍隊意見,很重要。” 毛恐鞭屍囑將遺體火化
1976年6月7日,毛澤東對毛遠新、張玉鳳說:“我在世的時間不多了。對文化大革命、對江青、對一批幹部的怨債,這三件事要搞反攻倒算。清明追悼總理是在批鬥我,……,
死後還要鞭屍。火化、火化,不留死屍。” 毛澤東最後擬定兩份接班人名單 1976年7月2日,毛澤東用手示意汪東興退出後,對毛遠新、張玉鳳說:“擬二份名單留著,由你(指張玉鳳)保存,到時候交國鋒在會上宣讀,他是第一副主席嘛!”
這兩份接班人的名單是:一份是:江(青)、國鋒、紀(登奎)、毛(遠新)、陳(錫聯);另一份是:毛(遠新)、國鋒、紀、王(洪文)、陳(錫聯)。軍隊老將不服江。江上,要國亂。
 
附2:《曆史的真象——毛澤東的生活秘書張玉鳳的若幹回憶》 據2004年5月《動向》雜誌透露,近日,張玉鳳向中共中央提供了她個人關於毛澤東晚年的回憶資料以及部分檔案資料,暴露了若幹重要曆史事件的真象。據張玉鳳稱:這些談話記錄資料,在毛澤東逝世後,是交給警衛組長保存的,直至2002年10月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夕,才要回來自己保存
的。張聲稱:當初將這些資料轉移,是怕江青、汪東興要拿走。《曆史的真相》發表後,港台期刊和大陸網站多有轉載,未見官方機關和汪東興、毛遠新等知情人辟謠和否認。筆者
反複閱讀研究,認為是可信的。僅舉一事,這份材料的最後,談到了毛澤東指定的政治局常委名單,最後一名竟是張玉鳳。這件事情張玉鳳是不敢編造的。除說明毛澤東晚年政治上的荒唐外,給張增加不了政治上的榮譽和物質上的利益,如果造了假對她的損害將是致命的。她敢這樣公布出來,極大地增加了材料的真實性和可信性。
 
 2004年5月20日廣州《老人報》第6版登出《喬冠華被“四人幫”內定“副總理”之後》一文,稱“1976年10月6日,‘四人幫’被捕,外交部反對喬冠華的人馬上貼出大字報,
說喬冠華秉承‘四人幫’旨意,替‘四人幫’篡黨奪權製造輿論。事情源自逮捕‘四人幫’時,從王洪文家中抄出了一份組閣名單,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擬定的,上麵有王洪文批改的筆跡。”因此,這份名單的來源不容懷疑,隨即在報紙上公布。
   “四人幫”被捕後查獲一份江青內定的中央領導人名單
一、黨中央主席:江青;副主席: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孫玉國、毛遠新;政治局常委: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孫玉國、毛遠新、謝靜宜、張秋橋、王秀珍;政治局
委員: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孫玉國、毛遠新、謝靜宜、張秋橋、王秀珍、遲群、劉湘屏、陳阿大、莊則棟、喬冠華、黃金海、於會泳、浩亮;共青團中央書記:黃帥。
二、全國人大委員長:王洪文;副委員長:馬天水、殷承宗、楊春霞、劉長瑜
三、國務院總理:張春橋;副總理:姚文元、謝靜宜、王秀珍、陳阿大、馬天水、莊則棟、於會泳、黃金海、喬冠華、浩亮、劉湘屏、遲群、劉慶棠;
國防部長:王洪文;公安部長:祝家耀;農林部長:徐景賢;財政部長:金祖敏;教育部長:張鐵生;文化部長:楊春霞;衛生部長:劉湘屏;對外友協主任:章含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馮國柱。
 
江青根本不尊重毛澤東的意見,將華國鋒、汪東興、陳錫聯等都排除在領導核心之外,這就隱藏著極大的政治危機,逼著華國鋒、汪東興先動手。
 
附3:揭開毛澤東稿費的內幕
 關於毛澤東的稿費問題一直是豐澤園(中南海毛澤東的故居)的宮廷秘聞。在毛澤東去世30年後的今天,能夠公開,能夠解密,能夠在一定範圍內議論,無疑是社會的進步。2003
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稿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麵的內情才露端倪。截至2001生5月底,毛
澤東的稿費已達1億3121萬人民幣。至今又已六年過去,當又增加不少。
 
汪東興為什麽敢於違抗毛澤東的“旨意”? 汪東興還是“摸透”了毛澤東的秉性 1967年12月,“文革”初期,毛澤東曾查問過稿費情況。當時是570多萬。他曾在“五百”兩字上畫了圈。批曰:繳黨費。結果沒有執行。
編者的話:為什麽沒有執行?這叫“演戲”,是毛澤東又一次想“立牌坊”。既然毛澤東已有明確批示,在那個“一頂一萬句”的年代,誰敢不執行。豈不罪該萬死。身為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的汪東興,這個當代的“大太監”,居然敢於違抗“旨意”,拒不執行。這就是毛澤東時代的“宮廷密訣”,汪東興“摸透”了毛澤東的秉性,知道他的主子意圖。
拒不執行,是為了迎合主子的真實意圖,即毛澤東的內心世界。寫到這裏,想起了當年調張玉鳳到毛澤東身邊工作的事。原來張玉鳳最初在毛澤東專列上僅僅是一般的乘務員,有一
次被毛澤東看見後,就在一張白紙上連續寫了幾個“張玉鳳”的名字,這一情節被汪東興發現後,就馬上將張玉鳳調到毛澤東專列車廂裏工作,每天直接侍候毛澤東。以後又從專列,
調入中南海,作為毛澤東的生活秘書,最後成為毛澤東的政治秘書。從中可以看出汪東興不愧是貼身的“大太監”。跟慈嬉太後身邊的太監李蓮英相比,絕不遜色!可惜,這是發
生在所謂世界上最先進組織的共產黨黨內最高領導層內部的事,確實是十分可悲的
毛澤東是怎麽支配他的稿費的?
按照毛澤東的批示,既然他認為應該把稿費的“大頭”上繳黨費,給自己留下的隻是一個“零頭”。但此後毛澤東在動用他的稿費時,就沒有什麽“零頭”的概念了。謂予不信,
且看他是怎麽支配的:
1965年至1976年5月,毛澤東先後九次提出38萬元和兩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6萬)給江青。
從1965年至1976年5月,毛澤東先後五次提取15萬給張玉鳳。還送給護士吳某2萬5千元。曾先後給汪東興4萬元。不算別的,僅這三筆賬,就把他留下的“零頭”掏空了。何況他還幾次給黨外人士(如章士釗、程思遠等人)。這一情節說明毛澤東對“大頭”(指“上繳黨費”一事)並沒有按照他的“旨意”執行,他是一清二楚的。這也就活脫脫證明毛澤東是地地道道的“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
2005年夏,李納、李敏又從毛澤東稿酬中領取2000萬人民幣,每人1000萬元。
為什麽毛澤東的稿酬能免稅? 本來中央曾有意見: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毛
澤東的稿費不是留給家屬的。江青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要求提取5千萬給兩個女兒和家屬;遭到拒絕。李納、李敏申請過,中辦先後給她們兩人200萬。
關於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國務院對請示的答複是三點批示:
一、作特殊處理,以不納稅為準;二、作為黨的資產;三、如毛澤東的親屬要領取,原則上按照以前的政策辦理。
編者的話:在“納稅”問題上,在所有法治國家都不存在什麽“可以不納稅”的“特殊處理”問題;這是公民的義務,也許這就是所謂“中國的特色”。可是,這是帶有強烈封建
色彩的“特色”,是暴力專製主義的衍生物。而國務院的答複又是在毛澤東死了以後的事,也就是在步入改革開放年代的事,豈非咄咄怪事!由此可見,毛澤東的陰影始終揮之不
去。從這一視角看,不徹底還毛澤東以本來麵貌,而要想步入民主法治社會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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