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世界貿
易組織
(WTO)公布專
家組報
告,裁定中國對
稀土、鎢
、鉬
相關產
品采取的出口關稅、配額
管理措施違
反WTO相關規
定。簡而言之:中國敗訴,必須開放稀土市場。
難道就沒有對策了嗎?依本村夫之見,是不是可以參考歐美日正在實施的對中國的高技術出口限製辦法去應對呢?即:
首先,要求歐美日的稀土采購商必須出具所在國政府的擔保:所采購的稀土原料絕對不被用於軍事領域(不論是直接的抑或是間接的)以危及中國的國家安全,而且,必須接受中國調查員的隨時隨地的無障礙核查。
其次,歐美日的稀土采購商必須公開使用稀土原料的客戶的所有信息,並允許中國調查員核查那些客戶的所有股東(包括其親屬)是否具有軍方背景,使用稀土原料所生產的產品是否會進入(不論是直接的抑或是間接的)軍事領域以危及中國的國家安全。否則,將不允許他們采購中國的稀土。
至於價格嗎?按“市場價格”即可。真要如此,此次稀土之爭,中國未必戰敗!
善良的羊們切記:狼,不論其披著怎樣光鮮的羊皮,總是要吃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