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逝去的青春
(2013-05-24 08: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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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浙江省高院對張輝、張高平再審改判無罪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國家賠償金110.57306萬元。但張高平叔侄稱昨天才知道這個結果,表示很無奈,稱不想去拿這筆賠償,將繼續與律師商量。記者問他對這個賠償滿意嗎?張高平說:“我有什麽滿意不滿意,我滿意又怎麽樣,不滿意又能怎麽樣?我不關心這個,現在關心的是找工作。”“十年冤案,回家連房子都破敗了,如今連房子都沒得住。”張高平說,再說100多萬能幹什麽,買一套房子就沒有了。 一個冤假錯案,十年的牢獄之災,如今沉冤昭雪,真相大白,但我們看到國家賠償的金額和人們心裏有很大的差距,當時的公檢法辦案審案人員如今依舊在職,絲毫沒有追責的跡象。十年唯有110萬,其他的什麽都沒有,親情、愛情、友情、事業······都沒有了,《致青春》火了,他們叔侄倆的青春卻埋葬在了深牢裏。哎,何其不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