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12整,女兒打電話來,她的residence被NY的一家醫院接受了,這家醫院是全美國最好的醫院之一。
接下來她將在家門口的一家醫院做一年的Internal Medicine ,然後到NY做4年。頭一年的residence是很辛苦的,每周有70Hr左右的工作小時。後四年的工作小時就要短得多,而且基本沒有晚班和周末。
到NY是女兒的第二選擇,但卻是我的第一選擇。我總覺的,年輕人應該去經曆NY。不管將來到哪裏,至少也曾是紐約客。
而且,如我想女兒的話,開著車就可以去嘍!
哈哈,命運又一次讓女兒順從了我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