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裏大地主的推薦,花了兩個周末,和兒子終於把活兒幹完了。請欣賞效果圖。
這兩天有兩個來看房的,看完就要租,也不知道她們是不是把它當木地板了.
第一個婦女帶一兩歲小孩,付了$20申請費,我給landload打電話,不通。再看雇主,和她電話是同一區號,500邁以外的一個地方。打通了以後,是個老女人的聲音,我和顏悅色地說,我是她朋友,她在嗎?老女人說,她出去了,不在家。嗬嗬,我給婦女打電話說,我要你最近的兩個pay studs,她說表上的是以前的雇主,她剛搬到這個城市,還沒找工作哩。如今搬家都不換手機號,蒙人不方便。
第二個婦女說沒工作,credit隻有530,但她父母可以co-sign,想想沒要她申請費,不準備租給她。
父母co-sign的估計該不付還是不會付,把人轟走,地主一般也不會再去追欠的錢,所以感覺沒啥用。
但該婦女使勁求我租給她,我一度幾乎良心發現了,但腦海裏浮現出了老前輩黃世仁在爛租客楊白勞的女婿槍口下含恨而死的階級仇,果斷地回絕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