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作者在哪個州,也許加州紐約是如此,所以作者要送上金錢,時間,小心翼翼地把不交租房客當菩薩一樣供起來,為的就是盡量避免上法庭。看完不由得一聲歎息,小地主太悲慘了!
但在我們中部紅脖子州,我上法庭eviction就象中午出門去麥當勞吃個漢堡一樣容易。
首先,他沒錢交房租不是地主的錯,business is business,地主和其他生意人一樣,需要在市場中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房客沒錢地主沒有任何義務減免房租,更沒義務提供搬家費,地主所要做的就是盡快驅除問題,讓生意盡快再次正常運轉起來。eviction是唯一專業化的真確選擇。試想你我剛來美國租房的年代,正規運營的公寓會減免你的房租嗎?會給你搬家費來送瘟神嗎?擔心房客會不高興會損壞房子等,都是業餘選手的思維,隻會使事情越來越糟。
其次,這月不交房租,隻能下月eviction?這也聽著很新鮮。我從來都是當月4號開始eviction程序,從未在法庭上遇到任何有關時間上的麻煩。
還有人愛從慈善角度來考慮如何當地主的問題,這種業餘思維也將害人不淺。你若注意一下美國的大企業家和大慈善家,會發現他們總是把生意和慈善分得非常清楚的。做生意時冷酷無情,作慈善時樂善好施;兩者並不矛盾,若將兩者混為一團,恐怕兩方麵都作不好。
元芳,你怎麽看?
我曾法帖談我怎麽訓練房客,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