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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蘿卜 + 大棒
永恒的法寶。
教育孩子,一定要趁孩子年紀小。孩子一旦超過5,6歲再教育,就很困難。
先把規矩樹好:應該怎樣做。做得好,要獎勵,做得不好,嚴懲不貸。獎勵包括精神和物質兩方麵。多用精神的,少用物質刺激。對於懲罰,執法一定要嚴,絕了他們的僥幸心理。使他們有被威懾感。
一次,我帶著娃們去看馬戲。訓老虎的師傅手裏有兩根棍子:一個根電棍,另一根的頭兒上紮著一小塊兒肉。我想娃們年紀小,不見得知道,就故意問他們:你們看,那個訓老虎的人那根棍子頭兒上是什麽呀?
兒子很悲憤地說:“那就象你對我說的,如果寫好作業,就可以去玩遊戲,那就是跟我的遊戲一樣的東西!”
我一愣,沒想到兒子小小年紀,能總結出這樣的對比。
不過,至少,他們現在都可以自覺做到,先要寫好作業,才可以跟我討價還價商量玩兒的事。絕對不會因為我不在家看著他們,就膽敢先玩兒,不寫作業。
不過我很反對讓小孩“聽話”的做法。給孩子定規矩是定規矩,但把孩子教育成“聽話”的孩子不是我們的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