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度比較高的博客

我瞎寫, 您瞎看; 我白寫, 您白看.
個人資料
知名度比較高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阿爾罕不拉宮的回憶

(2008-09-30 07:05:02) 下一個
 
我的前言:此文是應一位男性朋友所托,發在這裏,希望她可以看到。

阿爾罕不拉宮的回憶

– 不奢望你可以看到,我隻是想說出來。

馬上就要喬遷新居。

整理房間的時候,突然發現了那把已經塵封了10年的老吉它。

輕輕撣落琴上的積塵,抱起熟悉的琴身,就像抱著你的背,溫暖,溫柔,眷戀。不再靈巧的手指下意識滑過熟悉的老琴弦。琴音生澀,卻按捺不住心潮洶湧,往事曆曆在目。哎~ 過來人了,為什麽這段感情就叫我一直過不來呢!

琴弦顫動,依稀可以看到當年那雙靈巧滑潤的雙手在弦上拂走。至今清楚地記得,第一次教你彈琴,第一次看到那雙手:那是第一次這麽近距離觀察女生的手,第一次感到傳說中的“心弦”竟是真實存在的。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心弦竟真的隨著那雙手的舞動而顫動。

17歲,那時我17。你是我的第一次。

至今記得第一次給你啟蒙,手把手教你把手指放在琴弦上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握一個女孩子的手。至今記得,捏住你的手指的一瞬間,心頭“倏”地一跳,嘴唇有些發麻,喉嚨有些發幹,大腦有些短路的感覺。那感覺,真的很美。真的。這麽些年,再也不曾有過這種感覺。

還記得這首《阿爾罕不拉宮的回憶》嗎?當年我苦練這首曲子,就是為了能博得你一個輕讚。不成想,卻一曲成畿。

曾經,多少個不眠的深夜,都是這首曲子伴我到天亮。那時年輕啊,自己跟自己叫勁,心裏就是轉不過來這個彎。

直到,直到聽說你嫁了人,出了國,有了娃。

我曾經想,把吉它賣了吧,或者扔了也行。但,我實在下不去手。看到琴弦,就看到你輕瑩的手指,在琴上飛舞。聽到曲子,就聽到你婉轉的歌聲,在耳邊回蕩。甚至,隻要琴在身邊,我就可以感覺到你的存在,你的氣息。

“還是收起來吧,好歹是個念想兒。等將來娶了老婆,再扔不遲。”我這樣對自己說。

塵封了10年。似乎時過境遷,似乎物是人非。

重新拾起老吉它,卻發現自己依然不能自以。

不再有非份之想。一曲《阿爾罕不拉宮的回憶》,告訴你當年曾經有人這樣愛過你。一曲《阿爾罕不拉宮的回憶》,告訴自己這世界上還是有純真的愛情。
 

我的後語:

前幾天,聽到一位很熟的女友和我抱怨,她的老公回國期間,特意去見了當年的初戀老情人,還一起吃了飯。這位女友很憤慨: 自己這麽多年,跟著老公吃苦受累,奮鬥在今天。孩子有了,日子好了,老公卻還念念不忘當年那段情。自己這麽多年的辛苦,和奉獻,怎麽就比不過那個初戀呢!

站在女友的角度,覺得她說得很有道理。

但看過了這篇短文,我也不禁被文中的感情所感染。覺得,這真是一種美好而純潔的感情,值得珍惜的感情。

到底是誰錯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