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樓下安妮的貼
我們一般無法預測什麽事會令我們快樂 (圖) 很有感觸: 到底什麽能令我們快樂?
貼裏有三個提問:
1. 如果你突然有了200塊錢,你可以吃一頓極少吃的大餐,或者把錢分成幾份,多吃幾頓餐館,你覺得哪一種選擇會讓你覺得快樂?(這個錢數不是定數阿,你要是大富,那就想點別的類似的事情)。
我想, 我不會太在意怎麽去消費。 怎麽都行。 200塊錢, 有了不會暴富, 沒有不會赤貧。 不必為怎麽去消費而煩惱吧。 就把錢直接放進錢包裏, 像平常一樣, 該怎麽花, 就怎麽花。 為了$200傷神動腦, 忒累。 不如上網灌水。
2. 比如收到禮物,一種是意外禮物,一種是完全有你決定的禮物,哪一種會讓你更快樂?
真的無所謂。 哪種都會令我很開心。前者令我知道, 真的有人在用心關心我, 後者滿足了我自己的渴望。
3. 比如說你有幾種選擇,假設是戀愛對象吧。是跟對方把婚姻關係確定下來,給自己斷了選擇的餘地;還是一麵談,一麵注意有更好的對象出現。哪一種會讓你更快樂?
這個, 如果是我, 已經大致確定了那誰誰誰, 就不會再去腳踩N條船。 不是高興不高興, 快樂不快樂, 是自己的良心。 O的做人原則之一, 是要認真對待每個人。
因此, 如果我選擇了誰, 我會以TA為榮, 全心去愛, 並enjoy這種付出。 無論再有多麽優秀的人物出現, 那都不是我的幸福。
除了前三條不同意,其它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