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31)
2008 (76)
2009 (59)
概況
移民,是指那些已經被批準可以永久在美國居住和工作的外國人 .
如果你想成為那種基於在美國有永久性工作職位的職業移民 , 或者作為一個雇主 , 要 協助雇員辦理這類移民 , 你必須經過一個多步的過程 .
一 . 外籍人士及雇主必須確定該外籍人士是否符合申請移民局所規定的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的合法途徑之一 .
二 . 大多數美國職業移民類別要求雇主為申請人完成勞工認證請求 (FORM ETA 750), 並提交給勞工部就業培訓管理局 ( Department of Labor's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 勞工必須要麽接受 , 要麽否定這個認證請求 . 但是在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所認證的醫生資源不足地區行醫的具有行醫資格的外國醫師免除這項規定 .
第三 , 移民局必須要先批準移民簽證申請 , 即 : FORM 一 140,P 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for the person wishing to immigrate to the United States . 雇主應該為將在美國永久工作的雇員提出這個申請 . 但是 , 如果需要先獲得勞工部認證的話 , 申請隻能在認證獲得後才能提出 . 雇主是欲長期在美國生活和工作的申請人 ( 或受益人 ) 的協辦人 .
第四 , 國務院必須給申請人一個移民簽證號碼 ( immigrant visa number) , 即使申請人已在美國境內 . 當申請人收到移民簽證號碼 , 就意味著移民簽證已被授予給該申請人 . 申請人可以通過國務院的簽證公告核查簽證號碼的進展情況 .
第五 , 如果申請人已在美國 , 申請人必須在簽證號碼排期到期之後才能申請身份調整為永久居民 . 如申請人是在美國境外 , 當移民簽證排期到期以後 , 申請人會被通知到 , 然後在當地的美國領事館辦事處完成這一過程 .
職業移民一共有四類 :
EB-1: Priority workers
· 在科學 , 藝術 , 教育 , 商業 , 或體育領域有接觸才能的外國人士
· 傑出的外國教授或外國科研人員
· 由於國際遷徙而到美國的 外籍經理及行政人員
EB-2 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d degrees or persons with exceptional ability
· 在科學 , 藝術 , 或商業領域具有超常能力的外籍人士
· 具有高級學曆的外籍職業人士
· 在缺少醫生的地區行醫的有行醫資格的外籍醫生
EB-3 Skilled or professional workers
· 具有學士學位的外籍工作人員 ( 或者雖然具有高級學位 , 卻不符合 EB2 類申請條件的 )
· 外籍技術工人 ( 至少 2 年的工作和培訓經驗 )
· 外籍非技術工人
EB-4 Special Immigrants
· 外籍宗教工作者
· 美國政府在海外的前雇員或現任雇員
如何申請
Form I-140,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應該由協助在美工作的外籍雇員申請綠卡的雇主提交. 具體的細節, 可以參閱表格I-140的說明. 對於提交申請的要求, 根據5種不同的類別, 要求不同.
美國國務院負責給有移民傾向的外籍人士發給簽證號碼 (visa number). 想獲得更多的關於國務院的簽證號碼具體操作程序, 請訪問國務院的官方網站.
想查閱簽證號碼的進展, 可以參閱國務院的簽證公告 (visa bulletin).
向什麽地方遞交申請
為外籍雇員協辦綠卡的雇主, 必須把Form I-140,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遞交到移民局服務中心(USCIS Service Center). 具體細節, 請參閱表格 I-140的說明.
對於EB-4這類特殊的申請, 外籍人士或雇主應該向移民局服務中心提交 Form I-360, Petition for Amerasian, Widow(er), or Special Immigrant. 具體提交細節請參閱Form I-360 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