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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種環境裏,生存是第一重要的。
如果不爭不比可否生存呢?
不爭,就是不計較得失,不比,就是不與人在同樣的範疇內比來比去。
任何人,感受到有人與你競爭或者在同樣的範疇內與你一比高低可能都有些不舒服,但是,競爭是社會進步的途徑,比較又是人性之本能,如果保持良性的競爭方式或許會讓人心服口服,如果大家在同一個領域裏各有建樹,彼此尊重和祝福,那麽是不是就可以讓人覺得舒服了很多?!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不爭不比了,畢竟,人隻要睜開眼睛,就是有活動性的,總要不斷地去爭取自己的快樂,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把自己的不足之處慢慢改變,這個過程說穿了也是一種競爭,但是,不是那種赤裸裸地非常膚淺的爭鬥。比如從別人手上搶走人家剛剛做好的一個精美蛋糕那樣,或者把別人披荊斬棘走順的路無情地占有那樣,非常可怕和無理。
然,後者類型的惡性競爭總是不斷發生,捷徑,很多人都尋找著這樣的捷徑,並在成功以後以此為榮,沾沾自喜。
這些事情,在當今社會並不算做違法。我記得,我看過一部劇,一個女生將自己辛苦撰寫的作品拿給老師去修改和閱讀,結果過了一個月,那本書出版了,第一作者就變成了那位老師的名字。
女生非常不服,老師說,如果不是用我的名氣,如果沒有我的修改,你的書出版不了。
不要以為人有了一定的文化素養以後,就一定有很好的道德和人品。沒有文化的農村人,未必就一定粗魯和卑鄙。說粗話的人,她(他)的內心不一定如粗話般醜陋,說話溫文爾雅,不一定內心就如其語言一般幹淨儒雅。
那個老師明明剽竊了那個女孩的作品,還是振振有詞的。女孩說自己為了寫這個作品,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怎麽就突然變成第二作者了。雖然她很感激老師的修改,可是如此偷梁換柱,還是令她十分憤怒與無助!
最後,還是因為那個女孩有其他比較有地位有才華的朋友幫忙,那個老師迫於輿論的壓力,將女孩的名字放在了第一作者的位置上。自此大家相安無事了。
這個就是一種發生在競爭環境中的一類事情,其實挺多的,有很多人就不去爭回自己的利益了,可能是爭也是白費功夫。
這種剽竊和掠奪實在讓人寒心的,我覺得這種事情並不會有利於社會的發展。
那麽人比人到有沒有意思呢?
人與人之間不比是不可能的,難道這個世上就不能出現同行了麽,同行都是仇人了嗎?
我覺得,隻有特定的環境下才會成為仇敵,比如說經理的位置就一個,你上了他就隻能做小職員,這個時候,兩個人比這比那,誰被比下去了就很慘,但是其他環境中,比如好朋友都買了漂亮衣裳或者漂亮的包包,比比很正常,別太計較誰的更貴更名牌就是了,自己喜歡最重要,其他的我覺得不重要。一個人的內在氣質,始終是最讓人敬重的地方。
人活著,都是希望自己活得更好些的,不要為了比而比,順其自然,善待和自己一樣出色的人和比自己出色的人,是很有必要的,這樣大家心裏都舒服,其他事情普通人自己也決定不了,改變不了的呀。當然,讓不如自己的人找到一點自信也是一種善良,所以,大智若愚在此時就是美德了。
不爭不比,如果可以好好地生存,於人於己,於上於下其實都有利,沒有什麽不良後果吧。
假如這樣還是難以生存,那除了換個環境又能怎麽辦呢?!
做好自己,跟自己比就行:)最怕不擇手段,沒有底線,用下三濫手段的惡性競爭。謝謝小樹分享!
現在他走了,我也沒有什麽可比的了。
競爭本來是可以使人進步的,比較也能讓自己知足,不是說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嗎。但現代社會中一些人已經到了瘋狂地競爭不擇手段地競爭,還有就是攀比,那就偏離了正常軌道了。
小樹的總能讓人思考!
謝謝分享你的感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