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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在網絡上看到一段小故事,簡直就是一段催人淚下的愛情宣言。我隻記得個大概意思了,下麵我用自己的語言複述一下。
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對情侶正在看一部武俠片,女主角看到山崖上的一朵野花,十分喜歡,男主角,為了寵愛女主角,爬上山崖去采摘那朵野花,結果差一點墜崖時,掛在一棵樹上,險些失去一條臂膀。
此時,故事裏的女孩問男孩,如果,我要是喜歡一朵山崖上的花,你會為我去采摘麽?!
男孩想了想回答,如果那山不是太險峻的話。
女孩又問,如果險峻呢,代價就是讓你失去一條臂膀,你願意麽?!
男孩問女孩,這朵花對你很重要麽?!
女孩說:“很重要,如果我的小姐妹知道我的愛人能為了我不顧一切的摘取山崖上的野花,她們會非常羨慕我!”
男孩想了好一陣,然後擁著女孩對她說:“親愛的,我不會這麽做,因為。。。因為。。。我要留著這條臂膀愛你!”
女孩幾乎要哭了,覺得男孩對自己的愛太不堅定了。
男孩接著說:“親愛的,山崖上的野花雖然漂亮,可是,它隻能帶給你一時的喜悅,而我的臂膀,可以嗬護你一生一世。”
女孩安靜了下來,注視著男孩的眼睛,男孩深情地說:“如果我沒有的臂膀,我怎麽在你需要我的時候,給你一個結實的擁抱,如果我沒有了手,你那個日子的時候,我怎麽用我溫暖的手心舒緩你的疼痛,如果是殘疾的人,我還怎麽去掙許多的財富來讓你和我們的孩子過上好日子!”
女孩此時淚流滿麵,她明白了一件事情,這些實實在在的愛,比山崖上的那朵野花要重要很多。那朵野花能給她的,不過隻是一個女孩子的虛榮心,一份簡單的喜悅,如果那花隻是在平地上,她的愛人會毫不猶豫地為他摘下,但是要用自己愛人的性命和臂膀去換,就太不值得了。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了我出國前,一對未婚夫妻的故事。
他們生活在鄉村,男人家裏沒有多少錢,女人的家裏也不富裕。
女人說,要娶我,一定要有一個套房,還要三萬元的彩禮,我父母養我這麽大,必須要這樣才能讓我嫁給你。
男孩子很為難,他的工作單位分房子很困難,當時的商品房對於一個家在農村的他來說,簡直就是天方夜譚。但是女方家長的要求,他難以拒絕。
男孩因此下海去做生意,他又不是做生意的料,期間吞掉了人家的貨款。雖然他用這筆錢做流動資金賺了些錢,馬上買了商品房,並給了女方家裏三萬元彩禮。但是這麽做,他在商界的信譽受到了影響,婚後,他的生意一直做得沒有起色,原來的事業單位也回不去了。最後,他欠了一屁股的債,他的老婆不得的和她一起勒緊褲腰帶去償還。
男孩子如果留在原來單位,還能趕上最後一批單位集資分房,幾萬元就可以買下。而且工作穩定,薪水相對企業要高一些,不發大財,生活也不會清苦。
女孩子說起這件事情,就後悔,對自己的父母也有怨氣,父母後來將三萬彩禮都給了女兒去還債,但是,他們的小日子,還是過不出歡快的節奏,也找不到甜蜜的滋味。
有時候人就是這樣,為了那些虛頭八腦的東西,毀掉了實實在在的幸福,到頭來真是得不償失。麵對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環境,人還是要量力而行,切莫打腫臉充胖子了。
落在地上的日子,才是好日子,山崖上的花令人羨慕,山腳下的花,同樣嬌美爛漫。
可惜多數人不懂,等明白了也晚了。
經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