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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我買回來的花盆裏,有一根賣花的人插的標簽,我赫然發現,這根標簽是穿過花葉插進了盆土,當下十分心疼,趕緊把標簽拔了出來,撫摸著葉子上的傷痕,仿佛能感覺到這株植物的疼痛,可惜,那傷口永遠也不能愈合了。
這將是一個永恒的標誌,標誌著這盆花在展示她自身魅力的同時,不得不付出的一種代價。
唏噓之餘,讓我看出了買花之人與賣花之人的本質區別。
我們買花是因為愛花,所以我們願意花錢,花時間去擁有、愛護一盆心愛的花草。享受著她帶給我們的快樂與美好。而賣花之人,也許也很愛花,但是愛的方向不同,他們是要把一盆花養好了,賣出去,讓別人擁有這盆花的美好,而他們隻是用花的可愛為自己謀得一份生存的需要和愜意。
我相信所有賣花之人的心中都有一份愜意,因為植物給人帶來的,大多是清新和芬芳,對於愛花之人來說,為她們勞碌,要比為其他的事情勞碌要愉悅很多。
但是,賣花之人對花的愛,需要根據我們這些買花之人的需要而變更,多肉植物火了,他們就要多進一些多肉植物;蘭花火了,他們就要多進一些蘭花;觀葉植物是很多大公司,小生意人的選擇,所以賣花之人也要考慮到他們的需要,結婚、嬰兒出生、畢業典禮、喪禮,人們更需要鮮花製作的插花和花籃,他們也要學會、掌握,並對其嗬護有加,當養花成為職業的時候,愛什麽樣的花,就不能由著自己的興趣了。說俗了是為了賺錢,可是哪一種職業不是為了賺錢呢,渴望賺錢不可恥,隻要滿足了人們的生活需要,就是值得繼續和發揚光大的事業。
我曾經想,買花之人是因為對花草濃烈的愛慕,而賣花之人隻是想利用花草的美好,後者似乎顯得很功利。可是,某一時刻,我忽然意識到,如果沒有賣花之人,如何能有我們這些買花之人的樂趣呢。如果他們也隻是迷戀著某一盆花,隻是自己賞玩,那我們就隻有自己到密林深處去尋覓山野之花了。
幸好,有一群人以這樣的方式愛著花草,使花草能在最完美的時候,讓迷戀著她們的人們擁有,從此獲得了一片歲月靜好的天空,幸福地生長。這讓我看到了生活的一個真諦。
我唯一希望著,在所有的商業行為中,能對花草再多一份憐惜。花草有靈,在她渴的時候給水,在她餓的時候施肥,在她悶的時候曬曬太陽,她對人間,自有一番炫麗的回報。
所以,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有其利,就有其弊。就像我們愛著雪花的純白,卻不堪嚴冬的苦寒,我們喜歡玫瑰的火紅,卻不堪酷暑的炙烤。十全十美的事情,都是人們心中的願望,有了願望,我們能夠努力一把,生活就會向好的方向發展一步。這就是一個看似難以實現,卻時常縈繞心頭的幻夢,依然有其存在於人心的必要性吧。
這是我在暖房拍到的蘭花,好美的色彩,在精心嗬護下,看上去非常潤澤,由不得我不心生讚美。
我在九十年代曾經過五關斬六將和很多很多上海那個時候想去外企酒店工作的大學生競爭到一個花店總管的位置,不過最後還是去了北京籌建酒店,往事不堪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