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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友蘭:論才命

(2022-05-11 05:49:52) 下一個

馮友蘭:論才命

世界上,曆史上,凡在某方麵有大成就的人,都是在某方麵特別努力的人。古人說:“業精於勤。”人沒有不勤而能精於其作業的。一個大詩人,可以懶於修飾,但他不能懶於作詩。如果懶於作詩,他決不能成為大詩人,不過我們不能反過來說,一個人如勤於作詩,他必是大詩人,或必能成為大詩人。勤於作詩,是成為大詩人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其充足條件。這就是說,一個人如不勤於作詩,他決不能成為大詩人,但隻勤於作詩,他亦不必即能成為大詩人。就“業精於勤”說,不勤者必不能精於其業,但勤者亦未即能精於其業。

一個人的努力,我們稱之為力,以與才與命相對。力的效用,有所至而止。這是一個界限。這一個界限,是一個人的才與命所決定的。一個人的天資,我們稱之為才。一個人的在某方麵的才的極致,即是他的力的效用的界限。到了這個界限,他在某方麵的工作,即隻能有量的增加,而不能有質的進益,一個詩人能成為大家,或能成為名家,一個畫家的畫,能是神品,或能是能品,都是他的才所決定的。一個詩人的才,如隻能使其成為名家,則他無論如何努力作詩,無論作若幹首詩,他隻是名家,不是大家。一個畫家的才,如隻能作能品的畫,則他無論如何努力作畫,無論作若幹幅畫,他的畫總隻是能品,不是神品。

在某方麵有大成就的人,都是在某方麵特別努力而又在某方麵有天才的人。天才的才,高過一般人之處,往往亦是很有限的。不過就是這有限的一點,關係重大。猶如身體高大的人,其高度超過於一般人者,往往不過數寸,不過這數寸就可使他“軼倫超群”。若在稠人之中舉首四望,他確可以見別人所不能見,再就此譬喻說,一個在生理上可以長高的人,必須得有適當的培養,然後他的身體才可充分發育。但一個人,如在生理上本不能長高,則無論如何培養他,他亦隻能長那麽高。人的才亦是如此。

才是天授,天授的才須人力以發展完成之。就此方麵說,才靠力以完成。但人的力隻能發展完成人的才,而不能增益人的才。就此方麵說,力為才所限製。人於他的才的極致的界限之內,努力使之發展完成,此之謂盡才。於他的才的極致的界限之外,他雖努力亦不能有進益,此之謂才盡。

人的力常為人的才所限製,人的力又常為人的命所限製,就所謂命的一意義說,才亦是命。就所謂命的此意義說,命是天之所予我者。才正可以說是天之所予我者,所以可以說,才亦是命。此所謂命,是所謂性命之命。不過我們此所謂命,不是此意義的命。我們此所謂命,是指人的一生的不期然而然的遭遇,是所謂命運之命。

一個人生活,必生活於某特殊情形之中。此某特殊情形,就是他的環境,此所謂特殊,是個別的意思,並不是特別奇異的意思。此所謂情形,包括社會在某時某地的情形,以及物質的世界在時間中某一時,在空間中某一點的情形。一個人生活於某時某地,社會的情形,在其時其地,適是如此。一個人生活於時間中的某一時及空間中某一點,物質的世界的情形,在其一時,其一點,亦適是如此。這各方麵的適是如此,即是此人的生活的整個的環境。此整個的環境中,有絕大的部分,不是他的才及力所能創造,亦非他的才及力所能改變。他的遭遇,不期然而然,適是如此。此種遭遇,謂之命。孟子說:“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荀子說:“節遇之謂命。”“節遇”是就其遭遇適是如此說。“莫之致而至”,是就其非才及力所能創造及改變說。

命是力之所無可奈何者。莊子說:“知命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奈何。”又說:“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正是說命的此方麵。一個人的環境,有些部分可以是他自己所造成者。既是他自己所造成者,所以其環境的這些部分,並不是由於不期然而然的遭遇,其至亦不是莫之致而至。所以他的環境的這些部分,都與他的命無幹。例如一個人任情揮霍,以致一貧如洗,他的貧是“自作自受”,不能歸之於命。但一個人的房子,忽為鄰居起火延燒,或於戰時為敵機炸彈所中,他因此一貧如洗,他的貧則可歸之於命。

一個人的環境,有些部分是他的力所能改變者。他的環境的這些部分,亦與他的命無幹。人須竭盡其力以改變其環境。如於盡其力之所能以後,仍有不期然而然的遭遇,此種遭遇才是命。例如戰時於有空襲警報時,一個人在其職務所許,能力所及之範圍內,須竭力設法躲避。如已竭力躲避而仍不免於禍,此受禍可以歸之於命。如他不設法躲避而受禍,則其受禍亦是“自取其咎”,不能歸之於命。

人所遭遇的環境,其既非他自己的才及力所能創造,亦非他自己的才及力所能改變者,始是所謂不期然而然,莫之致之至,始是所謂不可奈何。既是如此,則他對於其然其至,並不能負責。雖並不負責,而其生活卻受其影響。例如漢朝的馮唐,於文帝時,他年尚少,而文帝喜用老成人,因此他不能升官。及到武帝時,他年已老,而武帝又喜用年少有為之士,因此他又不能升官。這些情形,對於他說,都是不期然而然,莫之致而至,而又非他才及力所能改變者。他的遭遇,適是如此。他的此種遭遇,即是他的命。

此所謂命,與世俗所謂命不同。若照世俗所謂命的意義,則我們的說法,正可以說是“非命”。世俗所謂命,是先定的,馮唐不能升官,是他的生辰八字或骨相,先決定其是如此。即令文帝喜用年少有為之士,武帝喜用老成人,他亦是必定沉於下僚的。我們所謂命,則正是與先定相反的。我們所謂命,隻是人的適然的遭遇。未遭遇以前,其遭遇可以如此,可以不如此。既遭遇以後,對於有此遭遇,他自己既不能負責,亦不能確定說有何人可以負責。莊子大宗師,子桑說:“父母豈欲吾貧哉。天無私覆,地無私載。天地豈私貧我哉。求其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極者命也夫。”“求其為之者而不得”,正是不能確定說何人可以負責。

人所遭遇的環境,其利於展其才及施其力者,謂之順境。相反的環境,謂之逆境。一個人遭遇順境或逆境,事前既未先定,事後亦隻有幸不幸可言。其幸者謂之有好運好命。其不幸者謂之有壞運壞命。運指一人於一生中的一部分時間的遭遇。命指一人於一生中的全部時間的遭遇。一生亦可以說是一時,所以命亦稱時命。一人於一生中的一部分時間的遭遇,如幸多於不幸,我們說他的運好。如不幸多於幸,我們說他的運壞。一人於一生中的全部時間內,如其好運多於壞運,我們說他的命好。如其壞運多於好運,我們說他的命壞。

命與才及力是相對待的。普通常說,與命運奮鬥,此所說的意思,大概是說與環境奮鬥。環境的有些部分,是可以力改變的。但無論所謂命是世俗所謂命的意義,或我們所謂命的意義,命是人所隻能順受,不能與鬥的。在曆史及文學家的作品中,往往有奇才異能的人,在不可預期的遭遇下,失敗或身死。項羽垓下歌:“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項羽的失敗,是不是完全由於“時不利”,我們不論。不過此歌所詠,則正是此一類的遭遇。在此等遭遇中,最可見力及才與命的對待。

人都受才與命的限製,但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的人,在事實上雖亦受才與命的限製,但在精神上卻能超過此種限製。

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知其受才的限製。他順才或順習而行對於其行為的目的,並無清楚的覺解。他的才所不能做的事,他本來不做。他本來不做,並不是因為他“知難而退,”而是因為他本不願做,亦本不擬做,莊子逍遙遊說:“大鵬水擊二千裏,摶扶搖而上者九萬裏,去以六月息。”“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搶榆枋,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而南為?’”大鵬“非冥海不足以運其身,非九萬裏不足以負其翼”,所以雖欲不高舉遠飛而不可得。小鳥的才,本來隻能“決然而起,數仞而下”,所以亦雖欲不“搶榆枋而不可得”。“決然而起,數仞而下”,是大鵬的才所不能做的。高舉遠飛,亦是小鳥的才所不能做的。不過大鵬本來不打算“決起而飛,數仞而下”,小鳥亦本來不打算高舉遠飛。在自然境界中的人,本來不打算做其才所不能做的事,亦正是如此。他若是順才而行,則“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雖不得不行,卻並非被外力所迫而行,雖不得不止,亦並非被外力所迫而止。於行時他本不欲不行,亦本不用力以求不行。於止時他本不欲不止,亦本不用力以求不止。他的力之所至,總是他的才之所及。所以他不知他的力受才的限製。他亦可是順習而行。順習的事,大概都是一般人的才所能做的事。一般人的才所能做的事,人做之大概不致超過他的才的極限。所以做之者大概亦不知其力受才的限製。

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知其受才的限製。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其行為都有自覺的目的。其目的,都是求利。求利都要“利之中取大”,都要取大利。利之是大是小,是比較的。囊空如洗的人,以得到數百元為大利。及有數百元,又以得到數千元為大利。及有數千元,又以得到數萬元為大利。如是“既得隴,又望蜀”,無論得到多麽大的利,他總覺得前麵還有更大的利未得。他求大利,可以說是“如形與影競走”。形與影競走,形總有走不動的時候。人繼續求大利,總有求不得的時候。求不得,如不是由於命窮,即是由於才盡。如其是由於命窮,他感到他受命的限製,如其是由於才盡,他感到他受才的限製。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製。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其行為皆是行義的,以盡倫盡職為目的。人有大才,做大事,可以盡倫盡職。有小才,做小事,亦可以盡倫盡職。一個人的才的小大,及其所做的事的大小,與一個人的能盡倫盡職與否,是無幹的。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以盡倫盡職為其行為的目的。無論他的才是小是大,他總可用力以達到這種目的。所以他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製。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製,又可從另一方麵說。在道德境界中的人,覺解有社會之全,覺解他是社會的份子,他是無私的。他固願社會中有大才者,但不必願有大才者必是他自己。他固願社會中有許多大事業得以成就,但不必願其必是“功成自我”。陽明說:“唐虞三代之世”,“天下之人,熙熙皡皡,皆相視如一家之親。故稷勤其稼,而不恥其不知教,視契之喜教,即己之喜教也。夔可其樂,而不恥於不明禮,視夷之明禮,即己之不明禮也”。“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不啻若自其口出。”唐虞三代之人,是否如此,我們不論。但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則正是如此,在功利境界中的人,是自私的,見別人的才,愈比他自己的高,則他愈憤恨。見別人的成就愈比他自己的大,則他愈嫉妒。於此等時,他感到受才的限製的痛苦。在道德境界中的人,視別人的才,如其自己的才,視別人的成就,如其自己的成就。因此,如其才或成就,不及別人,他亦不感到受才的限製的痛苦。

在天地境界中的人,沒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於前數章中,我們已說明,聖賢並不必做特別與眾不同的事。學聖賢亦無需做特別與眾不同的事。在別的方麵,聖賢亦不必即有奇材異能。在別的方麵,有奇材異能,是另一回事,與人的境的高低界無幹。在別的方麵,聖賢不必有奇材異能,在別的方麵,有奇材異能的人,不必有很高的境界。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不論其才的大小,及其所做的事的大小,他皆可以盡倫盡職。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知天事天者,其行為以事天讚化為目的。才大者做大事,可以事天讚化。才小者做小事,亦可以事天讚化。不論其才的大小,及所做的事的大小,知天事天者,都可以用力以達到事天讚化的目的。所以他亦在精神上不受才的限製。

在天地境界中的人,能同天者,自同於大全,從大全的觀點,以觀事物。大全包羅眾才,自同於大全者,亦可以包羅眾才。從大全的觀點以觀事物,即從一較高的觀點,以觀眾才,而不與眾才比其大小。如此則可以超過眾才。眾才有大小,同天者皆包羅超過之。此之謂統小大。郭象莊子逍遙遊注說:“無待之人,遺彼忘我,冥此群異。異方同得,而我無功名。是故統小大者,無小無大者也。苟有乎小大,則雖大鵬之與斥,宰官之與禦風,同為物累耳。”能如此觀眾才者,則見眾才之活動,無論其才之大小,皆是盡才。如此看則“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而榮願有餘矣。故小大雖殊,逍遙一也”。能如此看,則任何事物,皆沒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能如此看者,其自己更沒有這種問題。

或可問:如此說,則在自然境界中的人,豈不正是“小大雖殊,逍遙一也”?何必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始知之。

於此我們說,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知其受才的限製,因此亦不知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不知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有似乎沒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但不知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是其人的覺解不及知其受才的限製,亦不知有此等問題。沒有受才的限製與不受才的限製的問題,是其人的覺解,使其超過此等限製,超過此等問題。譬如“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並非大鵬小鳥所能覺解者。所以“小大雖殊,逍遙一也”,是天地境界中的人所覺解者。他的此種覺解,即構成他的逍遙的一部分。他的此種逍遙,並不是大鵬小鳥的逍遙。猶之欣賞“綠滿窗前不除”,是周茂叔的樂處,並不是草的樂處。我們不能說,大鵬小鳥不逍遙,但其逍遙,不是此種逍遙。莊子逍遙遊,及郭象注,似均於此點弄不清楚。這亦是道家將自然境界與天地境界相混的一例。道家欲使人安於自然境界,以免其受知受才的限製的痛苦。這是不無理由的。但以為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亦可有如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的逍遙,這是錯誤的。

郭象統小大之說甚精,但似以為順才而行的人的逍遙,與至人的逍遙,在性質上無大差別。順才而行的人,與至人的差別,隻在順才而行的人,必得其所待,然後逍遙。至人則“與物冥而循大變”,故“能無待而常通”。順才而行的人,雖必得其所待,然後逍遙,然若“所待不失”,則亦“同於大通”。實則順才而行的人,是自然境界中的人,至人是天地境界中的人。自然境界,似乎是“同於大通”,但實不是“同於大通”。在自然境界中的人,若得其所待,固亦可以逍遙,但其逍遙與至人的逍遙,在性質上是有大差別的。

支道林逍遙論雲:“夫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莊生建言大道,而寄指鵬。鵬以營生之路曠,故失適於體外,以在近而笑遠,有矜伐於心內。至人乘天正而高興,遊無窮於放浪。物物而不物於物。則遙然不我得。玄感不為,不疾而速,則逍然靡不適。此所以為逍遙也。”(世說新語注引)支道林此說,注重在說明,至人的逍遙,與眾人的逍遙的不同。所謂“向郭之注所未盡”者,似是在此。但“失適於體外”“有矜伐於心內”,是功利境界,而不是自然境界。支道林說:“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他隻說出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的心,與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的心的不同,而未說出在自然境界中的人的心,與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的心的不同。前者的不同,是很容易看出的,後者的不同,則是不很容易看出的。

一個人的命的好壞,影響到他所做的事的成敗。在自然境界中的人,順才或順習而行,其行為不必有自覺的目的,所以對於其所做的事的成敗,亦不必有某種的情感。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做事,有確定的目的。達此目標則為成;不達此目標則為敗。成則歡喜,敗則悲傷。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做事亦有確定的目的。他所以為目的者,是他的行為的意向的好。他所做的事的成功,是他的行為的意向所向的好。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做事,其行為的意向的好,是盡倫盡職。他們所做的事如成功,其行為的意向所向的好如得到,其行為的意向的好固已實現。他所做的事如失敗,其行為的意向所向的好,如不能得到,其行為的意向的好,亦可實現。此即是說,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其所做的事,即或失敗,但他如已盡心竭力為之,則此失敗,並不妨礙他的行為的意向的好的實現。此即是說,不妨礙其行為的道德價值的實現。他的命可以使他所做的事失敗,但不能使他的行為的道德價值不實現。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其所做的事的失敗,雖不能妨礙他的行為的道德價值的實現,但尚不能說是不足以介其意,對於他所做的事的成敗,持如上所說的看法,他還需要一種努力。在天地境界中的人,自大同的觀點,以看事物,則知此事物之成,或為彼事物之敗。此事物之敗,或為彼事物之成。莊子齊物論說:“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郭象注說:“夫成毀者,生於自見而不見彼也。”自見而不見彼,是見其偏而不見其全。若見其全,則成不必隻是成;敗不必隻是敗。他持如此看法,並不是因為他玩世不恭,而是因為他能從一較高的觀點,以看成敗。他雖知“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而仍竭力做事,以事天讚化。因為他知大化是一動;人必動始能讚化。至於其動是否能得到其意向所向的好,對於其行為的意向的好的實現,是不相幹的。在天地境界中的人所做的事的失敗,固不足妨礙其行為的意向的好的實現,而且不足以介其意。他的命固不能妨礙他的事天讚化,他持如此看法,亦不需要一種努力。

一個人的命的好壞,影響到他在社會上所處的位的貴賤。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對於所謂貴賤,沒有清楚的覺解,因此對於其所處的位,亦不必有某種的情感。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對於所謂貴賤,有清楚的覺解。他好貴而惡賤。貴則歡喜,賤則悲傷。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對於所謂貴賤,亦有清楚的覺解。但他又覺解,盡倫盡職,與一個人所有的在社會中的位的貴賤,是不相幹的。他在社會中,無論處什麽位,他都可以盡倫盡職。他的行為,以盡倫盡職為目的,所以在社會中,無論處什麽位,他都以為是無關重輕的。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知其是社會的“民”之外,他還是天民。人爵之外,還有天爵。所以他雖亦對於社會上的貴賤,有清楚的覺解,但他還是“大行不加,窮居不損”。他並不必需有意努力始能如此。從大全的觀點看,社會上的貴賤,本來是不足介意的。

中庸說:“君子素其位而行,而不願乎其外。”朱子注說:“因君子但因其所居之位,而為其所當為,無慕乎其外之心也。”所以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故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此所說雖是“君子”,但若真能“無入而不自得”,則是能“即其所居之位,樂其日用之常”,即是能樂天。此非在道學家所謂“人欲淨盡,天理流行”的境界中者不能。真能無入而不自得者,於舍富貴而取貧賤之時,必已不必作有意的選擇,不必需一種努力。如此,則其人的境界,已不是道德境界而是天地境界。

一個人的命的好壞,表現於他所遭遇的環境,是順或逆。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對於所謂順逆,沒有清楚的覺解,所以對於所謂順逆,亦不必有某種的情感。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對於所謂順逆,有清楚的覺解,他喜順而惡逆。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其行為以盡倫盡職為目的。在順境中他可以盡倫盡職,在逆境中他亦可以盡倫盡職。他隻求盡倫盡職,不計境的順逆。

從另一觀點,我們可以說,順境對於人固然是好的。但逆境對於人亦不完全是不好的。孟子說:“天之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困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然後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此是說,逆境可與人一種鍛煉。“文王幽而演周易,孔子退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窮而後文工。”此是說,逆境可與人一種刺激。逆境可與人一種鍛煉,一種刺激,此是前人所常說者,對於有些人,其說亦是不錯的。不過此都是就事實方麵說。就事實方麵說,對於有些人,逆境是如此,對於有些人,逆境不是如此。不過即令對於所有的人,逆境都是如此,但若專就事實方麵說,我們亦不能說其必是如此。我們亦不能說,在學問事功等方麵,有大成就者,都必是曾經逆境的人。未經逆境的人,在學問事功等方麵,有很大的成就者,在理論上並非不可能,而且在事實上這種人亦是常有的。所以專就孟子所說,還不足以見逆境對於人不完全是不好的。

有些道德價值,非在逆境中不能實現。這並不是事實問題,而是此等道德價值,本來即涵蘊逆境。我們可設想一個富貴中人。亦作如“演周易”“作春秋”一類之事,一個人不必窮愁而後著書,其文亦不必窮而後工,但我們不能設想一個富貴中人,如何能表現“貧賤不能移”的大節。“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惟時窮而節始見,這並不是事實問題,而是正氣歌中所說諸大節,本身即涵蘊時窮。必對於此點有覺解,我們才真可以說:“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汝於成也。”專就富貴福澤的本身看,富貴福澤,是一種好。專就貧賤憂戚的本身看,貧賤憂戚是一種不好。這是不可否認的。但有些道德價值,非在逆境中不能實現,這亦是不可否認的。由此方麵看,我們可以說,逆境對於人,亦不完全是不好的。

康德的道德哲學,在西洋可以說是很不重視幸福的了,但他仍以為,道德與幸福的合並,善人必受其福,是人的理性的要求。這在人的世界中,是不必能實現的。他因此而要相信,上帝存在,靈魂不死,以為善人受福的保證,並使善人受福可能。康德的這些見解,可以說是受了宗教的迷信的餘毒。宗教以為善人必受其福,如不於今生,必於來世。照這樣的看法,善人的結局,必皆如小說或電影中的大團圓。照功利境界中的人的看法,這樣的團圓結局,似乎是必要的。但照在道德境界中的人的看法,這並不是必要的。蘇武留匈奴十九年,終得歸漢。將歸時,“李陵置酒賀武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既回到長安,詔令以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二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這真是一個團圓的結局。但是蘇武的行為的道德價值,在於其留匈奴十九年,抗節不屈,並不在於其有團圓的結局。照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的看法,沒有這樣的團圓結局,似乎總顯美中不足。但照在道德境界中的人的看法,這樣的團圓結局,對於蘇武的行為的道德價值,完全是不相幹的。

照在天地境界中的人解,假使所謂順境逆境者,都是人從人的觀點所作的區別。人各從其自己的觀點,以說其處境是順或是逆。同一境可以對此人為順,對彼人為逆。例如德國戰敗法國,德國人的順境,正是法國人的逆境。從天的觀點看,境無所謂逆。從天的觀點看,任何事物,都是宇宙大全的一部分,都是理的例證,任何變化,都是道體的一部分。任何事物,任何變化,都是順理順道。從此觀點看,則任何事物,任何變化,都是順而非逆。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知天,知天則能從天的觀點,以看事物。能如此看事物,則知境無所謂逆。對於所謂逆境,他亦順受。他順受並不是如普通所說“逆來順受”,他順受因為他覺解境本來無所謂逆。

對於所謂逆境,他亦順受;這隻是說,對於所謂逆境,他受之並無怨尤。這並不是說,他對於所謂逆境,並不用力以圖改變之。他亦盡力以圖改變之,但如已盡力而仍不能改變之,則其有此等所謂逆境,即是由於他的命。孟子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朱子注說:“人物之吉凶禍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致而至者,乃為正命。知正命則不處危地以致覆壓之禍。盡其道則所值之吉凶,皆莫之致而至者矣。犯罪而死,與立岩牆之下者同,皆人所取,非天所為也。”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盡其才與力之所能,以盡倫盡職,事天樂天,既不特意營為以求福,亦不特意不小心以致禍。既已盡其在己者,則不期然而然的遭遇,莫之致而至者,他都從天的觀點,以見其是無所謂順逆。此所謂“順受其正”。人有這種覺解,儒家謂之知“命”。

命與才對於人,都是一種限製。不過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的人,都可以在精神上超越此種限製,如上文所說。再從另一方麵說,才與命的限製,都是實際世界中的限製。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以盡倫盡職為其行為的目的。凡實際世界中的限製,如成敗貴賤之類,皆不足以使其不能達其目的,他已超越實際世界中的限製。在道德境界中的人,超越實際世界中的限製。在天地境界中的人,超越實際世界的限製。在天地境界中的人,自同於大全,自有一太極。大全大於實際的世界。太極超於實際的世界。所以雖其七尺之軀,仍是實際世界中的一物,但其覺解已使其精神超越實際的世界。他已超越實際世界,即已超越實際世界的限製。既已超越實際世界的限製,則實際世界中的限製,更不足以限製之了。

超越限製,即不受限製。不受限製,謂之自由。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在精神上不受才與命的限製,他是不受實際世界中的限製的限製。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在精神上亦不受才與命的限製。但他是不受實際世界的限製。不受實際世界中的限製的限製,是在道德境界中的人的自由。不受實際世界的限製,是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的自由。

關於自由,西洋哲學家多有討論。他們所討論的自由,其義是不受決定。上文所說的自由,其義是不受限製。西洋哲學家注重於討論,人的意誌,是否為一種原因所決定。如某為某種原因所決定,則意誌是不自由的。西洋哲學家以為,必出於人的自由意誌的行為始可是道德行為。如其不是出於自由意誌,則其行為,雖合乎道德,亦隻是合乎道德的行為,而不是道德行為。此所謂自由意誌即是不受決定的意誌。此所謂不受決定,如是不受以求利為目的的欲望的決定,則說道德行為必是出於如此的自由意誌,是無可否認的。用道學家的話說,道德的行為,必是出於道心,不是出於人心。若有人為圖富貴名譽而做道德的事,雖做道德的事,而其行為是出於人心,所以其行為隻是合乎道德的行為,而不是道德行為。此即是說,此人於有此行為時,其意誌是為以求利為目的的欲望所決定的。其意誌不是自由意誌,所以其行為亦隻是合乎道德的行為,而不是道德行為。

人的意誌,可以不為以求利為目的的欲望所決定。其決定可與此等欲望相反。人於作重大犧牲以有道德行為時,其意誌是如此的。此等情形,正是道學家所謂“道心為主,而人心每聽命焉”。為主者是自由的,聽命者是不自由的。若如此說意誌自由,則於此等情形中,意誌是自由的。

如所謂意誌自由是如此的意思,我們可以說,在道德境界中的人,意誌是自由的。在天地境界中的人,意誌亦是自由的。有些西洋哲學家主張有意誌自由者,所謂意誌自由的意思,似乎還不止此。“道心為主而人心每聽命焉”,可以是每個人生來都能如此。人雖生來都有道心,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道心為主,而人心每聽命焉”,是學養的結果。有些哲學家,似乎以為,所謂意誌自由,必須是不靠學養而自然如此的,因為,如說意誌的自由,必須由學養得來,則意誌的自由,又似乎是為學業所決定,不是完全不受決定者。不過照我們於以前數文中所討論,即令有人不借學養,而意誌自然自由,但由此種自由意誌所發出的行為,恐怕亦隻是自發的合乎道德的行為,其人的境界。恐怕亦隻是自然境界。在道德境界成天地境界中的人的意誌自由,必是由學養得來的。不過雖是由學養得來,而學養所與他者,是覺解而不是習慣。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的人,由覺解而有卻宰,並不是由習慣而受決定。所以其意誌自由,雖是由學養得來而主不是為學養所決定。

在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中的人,其意誌不受以求利為目的的欲望的決定。其行為不受才與命的限製,所謂不受限製,並不是說,他能增益他的才,以做他本所不能做的事。亦不是說,他能左右他的命,以使其轉壞為好,而是說,無論他的才是大是小,他的命是好是壞,他都可以盡倫盡職,事天樂天。所以無論就不受決定,或不受限製,他都是自由的。

或可問:已有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的人,固已不受才與命的限製。但人之得到此種境界,需要一種覺解。未得到此種境界的人,需要一種才,以可有此種覺解,並需要一種機會,以發展其才。假使他沒有此種才,他不能有此種覺解。假使他沒有一種機會,他雖有此種才而亦不能盡其才。由此方麵說,即在修養方麵,人還是受才與命的限製。

於此我們說,人本來都是受才與命的限製。人修養以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在此等境界中,人固可超過才與命的限製。但修養而尚未得到此等境界者,當然仍受才與命限製。但此是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受限製,不是在此等境界中的人受限製。人之得到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誠然亦需要相當高的才,與相當好的命,但不如在學問或事功方麵需要之甚。人在修養、學問、事功,無論何方麵的大成就。都靠才、力、命三種因素的配合。不過其配合的成分,則可因方麵不同而異。在學問方麵,一個人的大成就,所靠的三種因素的配合,才的成分最大,力的成分次之,命的成分又次之。在事功方麵,一個人的大成就,所靠的三種因素的配合,命的成分最大,才的成分次之,力的成分又次之。在修養方麵,一個人的大成就,所靠的三種因素的配合,力的成分最大,才的成分次之,命的成分又次之。曾國藩曾說:“古來聖賢名儒之所以彪炳宇宙者,無非由於文學事功。然文學則資質居其七分,人力不過三分。事功則運氣居其七分,人力不過三分。惟是盡心養性,保全天之所以賦於我者,此則人力主持,可以自占七分。”此亦是他的經驗之談。

像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的主要功夫,是致知周敬。周敬靠力,致知需才,然人致知所需了解者,是幾個形式的觀念。人對這些觀念,有了解以後,他可以“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他不必做特別與眾不同的事,即可以超越才與命的限製。求道德境界所需了解是人之所以為人者,即人性。其所需了解的觀念,比求天地境界所需要者更少。所以“人力主持,可以自占七分”,至少求道德境界是如此。

人力自占七分者,可以立誌求之,先賢說:人要立誌,都是就此方麵說。人不能專靠努力,即可以為李白杜甫,或漢高唐太。但可以大部分靠努力而成為一有高境界的人。所以我們不能教每個人都立為英雄,為才子,但可以教每個人都立誌為聖為賢。孟子說:“士先。”周濂溪說:“士何誌?曰: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賢是在道德境界中的人,聖是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在天地境界中的人的最高的成是回天,“所以說聖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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