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真是一部繞梁3日的好片子,每個細節都值得注意。俺現在不辛也淪為“文藝青年”,對這個電影感觸多多。感謝小鹿,2008年的電影我差點錯過。
藝術是什麽?恐怕每個人心裏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答案。主人公王彩玲,貌似狂熱追求藝術的文藝青年,身陷小縣城,心比法蘭西。可是,其實她是4人(畫家,舞蹈家,詩人,歌唱家)裏對藝術的理解最扭曲的一個。她相貌不好,靠嗓音出頭成了她的唯一希望。她對歌唱藝術,以宗教般的心理對待--她在電影裏反複深情唱宗教歌曲,而她並不信教,顯示她隻是把唱歌當宗教。她其實是個沒有人性感的人。演員太棒了,她走路的樣子,著裝,對男人說話的樣子,顯示她根本沒有女人意識。如果她是那個曲高和寡真正享受藝術的人,一定會有心靈伴侶的需求,但她沒有。他的追求者,鋼廠工人,在千人走過的廣播前停下來被她的歌聲打動,對她欣賞有加,不惜騙錢討好她,還是個有點理想的文藝青年,和她應該算精神伴侶,可在她的眼裏如爛柿子。為什麽?因為她根本不是從心裏享受藝術的人。那包頭方言普希金的詩歌真是點睛之筆。當他深情對王彩玲朗誦的時候,王彩玲竟然被窗外在玩耍的畫家吸引,其實也不過是這個畫家長得好看些。畫家說凡高為了藝術,把耳朵給割了,lol,真是個不懂藝術的人。畫家其實和她同樣的功利,都是想借助藝術特長走出縣城。當她後來被命運征服了,也隻好把平凡的生活當藝術了。而畫家則走向另一個極端,當了騙子。
我們看到在那個貧瘠的環境裏, 藝術被利用,而不是被享受著。唯一真享受到的人,是那個舞蹈家。導演真是何等的精心,這男人和王站在一起,從著裝和姿態上更像女人。這個真是被藝術從內到外改造的人,可惜生不逢時,被迫對男人似的女人下跪,被迫製造假強奸,看著真心痛啊,真的藝術被扭曲成這樣。
後來介入的光頭女,則利用王的同情心大玩了一把假藝術。王一直在欺騙世人,好不容易良心發現,結果被更世故的更年青的女人欺騙。玩笑啊玩笑,這兩人天天用天使般的歌聲縱聲歌唱美好,卻都是欺名盜譽的同道中人。
世道啊,真讓人分辨不清什麽是真,什麽是假。為什麽藝術不能改變他們一點點?
搞藝術的人通常都有一顆敏感脆弱的心吧。王彩鳳算強大了。我想,藝術隻能影響別人,卻不能改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