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王澍就看到了這一點,對此給予明確的否定。他在《論書剩語》中直截了當地批評說:“……世人多目禿穎為藏鋒,非也,曆觀唐宋碑刻,無不芒铩利,未有以禿穎為工者也……”由此我們可以肯定,藏鋒並非指點畫不出銳尖是確定無疑的了。
那麽藏鋒究竟何指呢?我再引幾則古訓來看:
“第一須存筋藏鋒、滅跡隱端”……。
——王羲之
“無垂不縮、無往不收”。
“送腳如魚得水”。
“做字須提得筆起,…發筆處便要提得筆起……。”
以上所引都是關於藏鋒的論述。破解了他們的話,什麽是藏鋒的真諦自然也就明白了。我們先析王說。王說中的“滅跡隱端”當是對“存筋藏鋒的注解”。關於“滅跡”孫過庭有句“一點之內變起伏於鋒稍;一畫之內措於毫芒”語。是對書寫時筆鋒動作的描摹。王說中的“滅跡”泯滅的就是鋒稍的這種“起伏”,“
“如魚得水”說的正是筆鋒於點畫末端沿原路調頭返回的情形。魚在水中遊動,調頭返回是怎樣的情形呢?隻要我們觀察魚缸中魚在調頭轉向時的動作就會看到,無論魚兒怎樣惶急,魚頭、魚尾都絕不會碰觸缺壁。我們清楚了這個寓意,也就明白了李斯在告訴我們什麽,在告訴我們筆鋒在畫“腳”處返回時,不要使鋒稍鋒根碰觸到已寫好的點畫的周界上。欲要畫腳收得渾圓,筆鋒在返回必做兜轉,兜轉時為了保證鋒端、鋒根不碰觸已寫完成點畫的周界而破壞掉已寫好的點畫形態,唯一有效的辦法就在於宿短筆鋒,使之小到點畫的周界足以容得下它的回旋。這就是李斯強調的“送腳”要如魚得水的意思。明白了這一層,回過頭來再看王羲之說的“隱端”必是隱藏筆鋒之端於畫內之意;米芾
初學捉筆,臨帖時常覺筆鋒鋒端礙事,其原因就在於不懂藏鋒,不能“提得筆起”。我們不是懂得了藏鋒便能做到藏鋒。一字之中、一點一畫之內筆鋒要數次轉向,這就要求我們要數次提筆。董其昌所謂“提得筆起”是說要提得恰到好處,即要充分,又不過。非數年的攻習難臻此境。藏鋒,真需我們正眼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