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我們以《得示帖》為例,分析“書法章法的五線譜”
《得示帖》是一部含有節奏韻律極高的法帖。節奏與韻律本不是書法的術語,它是音樂的專用術語。人們往往借用音樂的這術語來解釋書法,是因為,書法與音樂有著非常相似相通的東西。歸納起來,大致有五個方麵:
一、大小
在行草書中,這樣的變化是非常鮮明的,甚至是非常突兀的。同時,在篆、隸、楷中,這種變化也同樣存在,隻是不象行草書那樣有充分變化的餘地而已。大與小的比例反差愈大,節奏就愈加鮮明。這與作品的風格氣息有著直接的關係,風格越是奔放跳蕩,大小的反差就越大。當表現文雅恬靜的風格時,一般大小的反差就相對要小。在這一點上,《得示帖》大與小的反差比例令人非常驚訝。
二、重輕(虛實)
重輕,是指作品中,虛與實的對比與變化。書法作品中,重輕的主要表現技巧是用墨。重與輕的概念,是指墨色的虛和實,虛與實的對比也是相對而言。虛中之實是重,實中之虛是輕。墨的濃與淡,燥與潤都可以表現虛實輕重。需要理清的是,它與粗和細、大和小、聚和散以及長和短,有著不同的理解和概念。這裏,主要的分辨參數是墨的虛與實。粗筆是淡墨是飛白,就輕;細筆是濃墨是實筆,就重。字大、字聚、筆長,用虛墨,是輕;字小、字散、筆短用實墨,則是重。重與輕的層次是多樣的,運用的手段更是多樣化的。當要表現最重的“節拍”時,可以調動所有的方法,重合多種技巧來刻畫“宏音重拍”。
三、粗細
粗細,是指筆畫寬與窄的對比。在古典的書法作品中,除了“鐵線篆”、“玉箸篆”屬等粗細的線外,幾乎所有的作品中都存在粗與細的筆畫變化。隻是因風格的不同,粗細反差的程度不同而已。我們如果把一個筆畫比作一個音符,諸多的筆畫組合在一起時,必須要強調粗細的變化和對比。粗細的反差越是明顯,其音符的跳動感就越強,同時,它的“音域”也就越寬。要表現宏亮、堅定、鏗鏘者,其粗線的比例要大;要表現輕柔、靜謐、恬淡者,細線的含量要高;要表現歡快、跳躍、激昂者,粗細要多作混雜。不同的風格對筆畫粗細的要求不同,筆畫粗細配置組合的不同,其表現的審美趣味也不盡相同。可以想象,一件粗細筆畫等一,沒有粗細反差的作品,就像一支沒有音域變化的歌,會多麽的乏味。粗與細的把握,屬創作的微觀部分,它必須是細膩的、準確的、豐富的。人們在檢驗審視一件書法作品時,精察細辨的恰恰正是這些部位。作品的內涵如何,也往往體現在這些部位。
四、長短
長短,指筆畫的長線與短線。點,是最短的線。長線,包括直線和弧線,以及由直線和弧線多重組合的多樣的線。長線與短線類似音樂的短音和延長音。短音有如彈撥樂,長音類比管弦樂。短音急促而鏗鏘,長音悠揚而綿延。這一點,書法與音樂非常暗合。長音與短音的組合變化,最能體現音樂的旋律。長線與短線的交替變化,就最可表現書法的韻律。
五、正欹聚散
正欹聚散,是指字的中軸線和內部結構的變化。中軸的移位和擺動,會造成正欹的變化。內部小結構的改變,會形成聚散的變異。如果與音樂來類比,如果還不算牽強的話,它好像是樂曲的變奏。變奏,往往是活潑的,風趣的,詼諧的,生動的。它會增加作品的表現力和感染力。以音樂而參悟書法,這一點,對我們來說,更是大有裨益的。如,“觸”“散”的左部聚,右部散,“猶”“耿”的右聚左散,自然而奇巧,生動而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