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毫的末梢:鋒,是筆力集中到達,墨水集中流注的地方。善用筆者,能使筆站起來以鋒芒運使,這叫“立峰”,筆鋒挺而健,有效得傳達指腕的力量。在曲張之間“殺”入紙中,獲得力透紙背,入木三分的效果,如不能發揮鋒的用場,單以筆腹掃頓按,筆畫必質感薄弱,墨象虛浮。
古人強調“用筆在用鋒”,包含兩個要求:
1、“立鋒”行筆。作書是否有“筆力”全看一支筆在你手中能否提得起來,“立”著運使。清代蔣和說:“(用筆)如善舞竿者,神泛竿頭,善用槍者,力在槍尖也。”筆鋒立得起來而不是偃臥平拖,才殺得入紙,才有“澀勢”,寫出來的線條如鑄如刻,凝重,沉著。古人所謂“錐畫沙”,“印印泥”,“屋漏痕”的比喻不外此理。“如利鏤金,長錐界石,仿茲用筆,坐進千裏”(唐·張懷瑾)。明董其昌說:“予學書三十年,悟得書法,而不能實證者,在自起自倒,自收自倒,自處自束處耳”,又說:“發筆處便要提得筆起,不使其自偃,乃是千古不傳語。”這些都是甘苦之言。
“立鋒”關健在善於利用筆毫的彈性,因勢利導,更關係到功力,功力到時,雖極柔長鋒羊毫亦錚錚作彈。初學者可能開始時體會不到鋒端的彈力,鋒立不起來,可用薄長如竹蔑一類柔而有彈性之物,做用力壓下又竭力撐起的動作,注意力放在尖端上,領會其運動的技巧,再運用到毛筆上,相信不難掌握。
2、“筆鋒無處不到”。任何一點一畫,從始至終,四麵八方,都應是筆鋒運走形成的。如寫一點頓下後,須頓中有提,使筆鋒走至原筆腹按下的位置,使筆力充分作用於紙麵,如此方得收筆處堅實凝重的筆觸。
劉熙載《書概》說:“張文史(張旭)書,微有點畫處,意態自足,當知微有點畫處,皆是筆鋒實實到了。不然雖大有點畫,筆心反而不到,何足之可雲!”“大有點畫”指簡單的筆腹按下,能按不能提,提而鋒不立,筆畫再大,也是筆腹形成的虛浮呆滯形象,而非鋒端真力貫注的堅實筆質,細審王羲之行書諸帖,歐陽詢行書,褚遂良《陰符經》,趙孟頫、文征明行楷書墨跡,無不如此。
理論上所說的筆鋒的頂端,實際運用上,鋒指的是鋒端及筆毫近的那一段,再遠些就是筆腰,筆腰是筆毫產生彈性的部位,也有不少書家慣用筆腰,如顏真卿等,“力點”常不在鋒而在筆腰,腰一觸紙即能彈走,所以頓重而能清勁。可惜很多學他的人,一頓即倒腰軟無力,外形相似而神情大異。近代康有為,筆腹腰也運用得很精彩。
從學書的進程來說,初學者一開始就應努力練習立鋒的本領,盡量以鋒端運使。練到筆鋒什麽情況下都能彈起來的程度,則無論筆鋒,筆腰、筆根、筆側,無不能力透紙背,就如武功高強之人,無論拳、肘、肩、臂,全身各處,無一不能發力傷敵。